呋塞米注射劑用量用法
相信大多數人在生活當中都或多或少經歷過水腫的這種問題,尤其是在早上起床的時候,由于身體當中有大量的水分,所以水腫現象也會格外明顯。但是水腫又分為生理性水腫和病理性水腫病理性水腫,主要是指由各種疾病而引發的水腫,這個時候可以使用呋塞米注射劑進行治療。下面就介紹了呋塞米注射劑具體的用法和用量。
適應癥
1.水腫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臟疾病(腎炎、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2.高血壓 在高血壓的階梯療法中,不作為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首選藥物,但當噻嗪類藥物療效不佳,尤其當伴有腎功能不全或出現高血壓危象時,本類藥物尤為適用。
3.預防急性腎功能衰竭 用于各種原因導致腎臟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環功能不全等,在糾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時及時應用,可減少急性腎小管壞死的機會。
4.高鉀血癥及高鈣血癥。
5.稀釋性低鈉血癥 尤其是當血鈉濃度低于120mmol/L時。
6.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癥(SIADH)。
7.急性藥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等。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療水腫性疾病。緊急情況或不能口服者,可靜脈注射,開始20~40mg,必須時每2小時追加劑量,直至出現滿意療效。維持用藥階段可分次給藥。治療急性左心衰竭時,起始40mg靜脈注射,必要時每小時追加80mg,直至出現滿意療效。治療急性腎功能衰竭時,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鈉注射液100m1內靜脈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鐘不超過4mg。有效者可按原劑量重復應用或酌情調整劑量,每日總劑量不超過1g。利尿效果差時不宜再增加劑量,以免出現腎毒性,對急性腎衰功能恢復不利。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時,一般每日劑量40~120mg。
(2)治療高血壓危象時,起始40~80mg靜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腎功能衰竭時,可酌情增加劑量。
(3)治療高鈣血癥時,可靜脈注射,一次20~80mg。
2.小兒
治療水腫性疾病,起始按1mg/kg靜脈注射,必要時每隔2小時追加1mg/kg。最大劑量可達每日6mg/kg。新生兒應延長用藥間隔。
不良反應
常見者與水、電解質紊亂有關,尤其是大劑量或長期應用時,如體位性低血壓、休克、低鉀血癥、低氯血癥、低氯性堿中毒、低鈉血癥、低鈣血癥以及與此有關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見者有過敏反應(包括皮疹、間質性腎炎、甚至心臟驟停)、視覺模糊、黃視癥、光敏感、頭暈、頭痛、納差、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胰腺炎、肌肉強直等,骨骼抑制導致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礙性貧血,肝功能損害,指(趾)感覺異常,高糖血癥,尿糖陽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癥。耳鳴、聽力障礙多見于大劑量靜脈快速注射時(每分鐘劑量大于4~15mg),多為暫時性,少數為不可逆性,尤其當與其他有耳毒性的藥物同時應用時。在高鈣血癥時,可引起腎結石。尚有報道本藥可加重特發性水腫。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磺胺藥和噻嗪類利尿藥物過敏者,對本藥可能亦過敏。
(2)對診斷的干擾: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陽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過度脫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暫時性升高。血Na+、Cl- 、K+、Ca2+和Mg2+濃度下降。
(3)下列情況慎用:①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損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劑量,故用藥間隔時間應延長,以免出現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癥或有痛風病史者;④嚴重肝功能損害者,因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過度利尿可促發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鉀血癥傾向者,尤其是應用洋地黃類藥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紅斑狼瘡,本藥可加重病情或誘發活動;⑨前列腺肥大。
(4)隨訪檢查:①血電解質,尤其是合用洋地黃藥物或皮質激素類藥物、肝腎功能損害者;②血壓,尤其是用于降壓,大劑量應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腎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堿平衡情況;⑧聽力。
(5)藥物劑量應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然后根據利尿反應調整劑量,以減少水、電解質紊亂等副作用的發生。
(6)腸道外用藥宜靜脈給藥、不主張肌內注射。常規劑量靜脈注射時間應超過1~2分鐘,大劑量靜脈注射時每分鐘不超過4mg。靜脈用藥劑量的1/2時即可達到同樣療效。
(7)本藥為加堿制成的鈉鹽注射液,堿性較高,故靜脈注射時宜用氯化鈉注射稀釋,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釋。
(8)存在低鉀血癥或低鉀血癥傾向時,應注意補充鉀鹽。
(9)與降壓藥合用時,后者劑量應酌情調整。
(10)少尿或無尿患者應用最大劑量后24小時仍無效時應停藥 。
(11)運動員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