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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心律失常藥物分類及代表藥

大部分的心律失常, 都是因為心臟疾病引起的。 一旦患有心臟病, 那么過于勞累或者是情緒波動較大, 就會出現心律失常的癥狀。 一般心律失常是可以通過藥物進行治療的。 現在治療心律失常的藥物有50多種, 但是沒有統一的分類方式。 所以大家選擇的時候, 可以根據藥物原理進行挑選。

心律失常(arrhythmia)是由于竇房結激動異常或激動產生于竇房結以外, 激動的傳導緩慢、阻滯或經異常通道傳導, 即心臟活動的起源和(或)傳導障礙導致心臟搏動的頻率和(或)節律異常。 心律失常是心血管疾病中重要的一組疾病。 它可單獨發病, 亦可與其他心血管病伴發。 其預后與心律失常的病因、誘因、演變趨勢、是否導致嚴重血流動力障礙有關, 可突然發作而致猝死, 亦可持續累及心臟而致其衰竭。

現臨床應用的抗心律失常藥物已近50余種, 至今還沒有統一的分類標準。 大多數學者同意根據藥物對心臟的不同作用原理將抗心律失常藥物分以下四類, 以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其中Ⅰ類藥又分為A、B、C三個亞類。

(1)Ⅰ類即鈉通道阻滯藥。

1)ⅠA類適度阻滯鈉通道, 屬此類的有奎尼丁等藥。

2)ⅠB類輕度阻滯鈉通道, 屬此類的有利多卡因等藥。

3)ⅠC類明顯阻滯鈉通道, 屬此類的有普羅帕酮等藥。

(2)Ⅱ類為β腎上腺素受體阻斷藥, 因阻斷β受體而有效, 代表性藥物為普萘洛爾。

(3)Ⅲ類是選擇地延長復極過程的藥物, 屬此類的有胺碘酮。

(4)Ⅳ類即鈣通道阻滯劑。 它們阻滯鈣通道而抑制Ca內流, 代表性藥有維拉帕米。

長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藥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 嚴重的可引起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臟傳導阻滯而致命。 因此, 臨床應用時應嚴格掌握適應證, 注意不良反應, 以便隨時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