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基底動脈痙攣輕度心率過緩
相信大家在平時的生活中, 不斷的提到有些報導, 某些老年人在不同的年齡階段, 會因為心肌梗死突然間受到生命的問題, 甚至有的人還會因為一些疾病的緣故, 導致併發症出現, 椎基底動脈痙攣輕度心率過緩聽起來是很陌生的, 也不知道是怎樣的疾病, 下面讓我們來看一看。
如果心臟的最高「司令部」——竇房結髮出「指令」的頻率少於每分鐘60次, 就稱為竇性心動過緩。
引起竇性心動過緩的原因有生理性的, 也有病理性的。 在一些健康查體中, 醫生們經常遇到一些心率少於每分鐘60次的人, 他們大多數為體育運動員, 或者重體力勞動者, 雖然心跳次數減少了, 但心臟每次搏動排出的血量要比一般人多。
這種心律失常屬於生理性的範疇, 無需治療。 還有一部分人的心動過緩是由甲狀腺功能低下、垂體功能低下、顱內壓增高、病態竇房結綜合征等病症引起,
對於確診的病竇綜合征患者, 要避免使用減慢心率的藥物。 如果沒有伴隨快速的異位心律時, 可以應用加快心率的藥物, 如阿托品、麻黃素、異丙腎上腺素。 如已發生異位快速心律, 使用此類藥物要慎重。 對於嚴重的竇性心動過緩, 特別是有昏厥史者, 應及時安裝人工心臟起搏器。
竇性心律慢於每分鐘60次稱為竇性心動過緩。 可見于健康的成人, 尤其是運動員、老年人和睡眠時。 其他原因為顱內壓增高、血鉀過高、甲狀腺機能減退、低溫以及用洋地黃、β受體阻滯劑、利血平、胍乙啶、甲基多巴等藥物。 在器質性心臟病中, 竇性心動過緩可見於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心肌病和病竇綜合征。
臨床表現:
1.竇性心動過緩如心率不低於每分鐘50次,
2.如心率低於每分鐘40次時常可引起心絞痛、心功能不全或暈厥等症狀。
用藥原則:
1.大部分病人在消除病因或誘因後, 症狀可消失.
2.有明確的原發性疾病時應積極治療。
治療原則:
1.竇性心動過緩如心率不低於每分種50次,
2.如心率低於每分鐘40次, 且出現症狀者可用提高心率藥物(如阿托品、麻黃素或異丙腎上腺素)。
3.顯著竇性心動過緩伴竇性停搏且出現暈厥者可考慮安裝人工心臟起搏器。
4.原發病治療。
5.對症、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