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牙齦翻瓣手術

牙齦翻瓣手術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治療牙齒疾病的方法, 它主要指的是通過手術切口, 把牙齦和下方的組織出分離, 然後形成牙齦組織瓣, 這樣就能夠清創, 能夠觀察具體的患病的部位, 具有除掉患病組織, 祛除斑菌牙石, 從而徹底地治療一些牙部疾病, 下面我們來瞭解一下這種手術的一些內容。

手術適應證

1.經基礎治療後仍有5mm以上的深牙周袋或複雜性牙周袋, 袋壁有炎症, 探診後有出血;2.袋底超過膜齦聯合(膜齦聯合指牙齦與牙槽骨黏膜交界處)的深牙周袋;3.牙槽骨缺損需做骨修整或進行植骨、牙周組織再生治療;4.根分叉病變伴深牙周袋或牙周-牙髓聯合病變患者。

手術時機

經過潔治、刮治、根面平整等牙周基礎治療後, 患者應接受牙周狀況的再評估。 一般在治療後6~8周進行全面的牙周檢查, 在治療後3個月可進行必要的X線檢查, 評估患者對基礎治療的反應, 並瞭解患者能否良好合作, 能否有效控制菌斑、戒除吸煙習慣、調控全身健康狀況等。 而後, 根據檢查的結果, 決定是否進行牙周翻瓣術治療。

手術禁忌症

與所有牙周手術一樣, 當基礎治療後6~8周, 進行牙周狀況再評估時, 患者存在如下情況時, 不宜行牙周翻瓣術。 1.患者不重視或因殘障等不能進行良好的菌斑控制。 因良好的菌斑控制是控制牙周手術治療成功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Lindhe等學者在1984年發表的一篇研究顯示, 在5年的觀察時間內, 接受了牙周翻瓣術治療但未有效掌握菌斑控制方法、菌斑控制不佳的患者,

其療效的穩定性顯著低於進行良好菌斑控制者。 1.患者患有全身疾病未得到有效控制。 患有糖尿病、血液病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 或半年內曾發作心腦血管意外的患者, 其全身狀況不宜經受外科手術。 因對這類患者進行手術, 可導致出血、感染或具有危害全身健康甚至生命的危險。 2.吸煙患者未戒煙。 Javed [2] 等學者2012年發表的一篇綜述顯示, 吸煙對接受手術治療患者的癒合及療效均有不良影響。 對吸煙患者, 應勸其戒煙, 在戒煙後再進行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