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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結核發病週期是多長?

針對肺結核這種疾病, 目前醫學上有很多治療方法, 最為常見的是藥物治療, 尤其是肺結核疾病不算太嚴重的話, 藥物治療是最主要的措施, 如果病情發展嚴重的話, 就有可能需要採取手術治療了, 那麼肺結核這種疾病的發病週期一般是多長時間呢?

肺結核發病週期是多長?

沒有固定時間。 肺結核有可能半年治療好了, 有可能一年還治療不好;還有很好患者自己就好了。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 肺結核也沒有明確的潛伏期、發病前和恢復期這樣的界限。

肺結核有傳染性, 但是潛伏期是因人而異的。 肺結核早期或輕度肺結核, 可無任何症狀或症狀輕微而被忽視。 肺結核病的主要症狀有:咳嗽咳痰超過3周;咯血;發熱或胸痛超過3周。 1.發熱:表現為午後低熱, 多在下午3-8時體溫升高, 一般為37-38℃之間。 這時病人常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 夜間盜汗, 女性可導致月經不調或停經。 2.咳嗽咳痰:是肺結核最常見的早期症狀, 但也最易使患者或醫生誤以為是“感冒”或“氣管炎’而導致誤診。 3.痰中帶血:痰內帶血絲或小血塊, 大多數痰內帶血是由結核引起的。 有了上述症狀後, 就是以為“肺結核可疑症狀者”, 就應當想到自己是否的了肺結核病。

最好先到結核病防治所或結核病專科醫院檢查。 此外, 即使有了症狀, 由於肺結病的症狀沒有很明顯的特點, 病人和醫生容易誤認為得了別的病而忽略了肺結核病。 早期、正確的診斷是治癒肺結核病的首要條件。

與傳染性的病人接觸過,

要做體檢, 並要觀察一段時間;如果是已確定了, 但是沒有治療的, 那要做一個痰檢了, 如果是陰性的就沒有傳染性, 只是接受治療就可以了, 如果有傳染性, 就要為了家人和朋友的健康, 考慮住院治療什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