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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育有血緣關系嗎

如果女性的身體較差,且難以受孕,而夫妻雙方又想擁有自己的孩子時,往往只能選擇借腹生育,顧名思義是由夫妻雙方的精子和卵子做一個體外的受精,再將胚胎放到代孕媽媽的子宮內,胚胎所攝入的營養由代孕媽媽所提供,不少夫妻感到擔心,借腹生育出來的孩子跟自己還有血緣關系嗎?

1、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學意義上的父親和母親的定位并沒有發生改變,遺傳學父親和母親的定位也未發生改變。因為遺傳的基因還是精卵雙方的提供者。但生物學母親的角色已經發生了轉換,孩子繼承了來自父母的遺傳基因,但孩子不是母親角色生物學的生育過程的結果,其生物學母親的角色已經轉移到代孕媽媽身上。

2、父親提供精子,代孕媽媽提供卵子,采用IVF-ET技術植入代孕母親的體內,并正常生出子女,這種情況下,孩子的親生爸爸就是精子的提供者,親生媽媽就是代孕媽媽。遺傳的也是代孕媽媽的基因。實質上母親只保留社會學意義,生物學以及遺傳學母親的身份轉移到了代孕母親身上。

當然現在在試管嬰兒技術的沖擊下,傳統的所謂的借腹生子已經基本絕跡了。一般都是通過父母雙方提供卵子,后者通過第三方捐贈的方式,基本上不會用到代孕媽媽的卵子。

如果夫婦是用自己的卵子和精子,代孕產子和代孕媽媽沒有血緣關系,只是借用了代媽的子宮讓你的孩子發育而已。但如果是用了別人的卵子,那么孩子和你的丈夫有血緣關系,和你沒有。同,如果用了別人的精子,孩子和你有血緣關系,和你的丈夫沒有。(但我個人認為,比起你的丈夫忍不住去外面找小三生孩子,如果自己的卵子不能用,用別人的卵子,在婚姻的角度來說,丈夫沒有和別人發生性關系,也沒有背叛你們的婚姻。)

代孕這并非是家庭中社會學母親的外在表現,不擁有家庭中母親的地位,甚至不是家庭中的一員。代孕媽媽的生育行為并不是人們對于在婚姻和家庭范疇內的母親角色期待,問世這種期待的外化表現,或者稱為異化表現。換一個角度來說,家庭是通過代孕者的生育行為完成社會對急停所具有的人員更替的社會功能。

代孕媽媽并非是具體的媽媽,在一些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更喜歡將代孕媽媽稱之為“妊娠載體”。代孕媽媽只是提供一個孩子暫時居住的環境,其本身和代孕媽媽是沒有任何關系,遺傳和血緣都是胚胎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