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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癲癇病人能否結婚生育的問題

文章導讀

人一旦成人,就會有自己的思想感情,癲癇病人也一樣。他們也渴望有自己的愛人和孩子。所以關於癲癇病人能否結婚生育,是癲癇病患者及其家人十分關心的問題。

一、關於結婚的建議

(1)禁止近親婚配,特別應禁止雙方均是原發性癲癇的近親患者婚配和生育。

(2)應勸阻雙方均患原發性癲癇的非血緣關係的患者結婚,特別是一方或雙方有癲癇家族史者,如已結婚者應禁止生育。因為癲癇病是會遺傳的。

(3)癲癇患者的父母一方或雙方均有癲癇,患者本人又已生過患癲癇的子女,應禁止生第2胎。

(4)全身大發作型癲癇患者,又有廣泛的棘慢複合波或多灶性棘波腦電圖表現,且同胞中也有類似腦電圖異常的患者,可與正常人結婚,但應禁止生育。

二、關於能否生育後代的建議。

第一,癲癇在少數情況下,有不定期遺傳影響,對大多數影響不大,影響大小主要與病因有關。原發性患者親戚中,患者發病率為3%—4%,繼發性患者中為0—1%,說明原發性影響大,血緣關係越近發病率越高。父母雙方均有癲癇或有一子女已發病,則第三代的發病率為20%, 因此,原發病人雖可結婚,但應限制生育。癲癇病人選擇 配偶時,不要選擇患過癲癇病的人或有家族病史的人,血緣關係越遠越好。

第二,癲癇患者懷孕後,45%的人發作次數增加,特別是服用西藥,通過肝臟代謝,胎兒組織和胎盤易致抗癲癇藥血清濃度降低,而不能控制發作,若增加劑量,對母親和胎兒都有影響。

第三,特別是抗癲癇西藥,胎兒致畸發病率2.2%—13.8%。常見有齶裂、唇裂、 心臟異常。致畸的發生率一方面與母親的年齡、家族史、病史(如糖尿病)等有關,另一方面與所用藥物有關,特別是有些西藥。為了防止胎兒致畸,最好服用中藥,症狀控制應在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35歲。患者或家族中有畸形遺傳病者,應不生育,患者有流產、死產或生產出異常嬰兒的,再產應格外小心。

關於癲癇病人能否結婚生育的問題已經給你做出了詳細的解答。本著憂生的原則,希望癲癇孕婦要接受醫生的醫療指導。才能減少癲癇病的遺傳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