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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轉移怎麼辦?介紹科學方法!

癌症是嚴重的疾病,但如果出現癌症轉移的話,情況會更加糟糕,究其原因,是因為癌細胞侵入到人的淋巴管或者血管裡面,這樣癌細胞就會被帶到其他部位,然後在其他部位出現相同類型的腫瘤,這就是所謂的癌症轉移,這時候有哪些科學方法來解決呢?

一、什麼是癌症轉移?

出現轉移灶,一般而言便意味著患者的腫瘤已經進入了進展期。早期的腫瘤在生長到一定程度後,便幾乎不可避免地會通過多種途徑,將癌細胞播散到周圍淋巴結、較遠處的淋巴結,或是其他器官。這些癌細胞會很快在適合的部位種植,“另起爐灶”逐漸增長,從而帶來各種症狀。癌症的檢查中,分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最常見的TNM分期系統中,淋巴結轉移以Nk(k通常為0-3之間的數字)表示,遠處轉移則以Mk(k=0或1)表示,數字越大,意味著進展程度越高。

除了常見的在發現腫瘤之後查出轉移灶以外,5%~10%的癌症患者,在發現被證實(例如有組織病理學證據)的轉移灶時,可能找不到原發病灶,也就是“原發灶不明的轉移癌”。這種情況的發生,則一般是因為原發病灶過於隱匿,在初始的檢查中被不小心漏掉。以往認為原發灶不明的轉移癌患者幾乎沒有治療價值,但實際上,檢查手段(如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也就是PET)的進步使得大多數患者最終能夠發現原發灶,高達1/4的此類患者更有可能通過積極的抗腫瘤療法,延長生存期甚至得到治癒。

二、癌症轉移了,是不是等於宣判死刑

癌症轉移了是不是等於宣判死刑

在以往,發現癌症轉移往往被視為“宣判死刑”,連不少醫生都會認為這樣的患者僅僅適合姑息治療來平靜走過最後一程。不過隨著醫學的發展,這一觀念早已被打破,相當一部分轉移癌患者在接受系統性治療後,可以獲得帶瘤長期生存,甚至於治癒癌症!

三、哪些轉移癌適合積極治療?

當然,儘管關於轉移癌的研究資料十分充分,依然有很多類型的轉移癌並不適合積極治療,或是積極治療帶來的效果有限但副作用明顯。因此,區分轉移癌的類型和特點十分必要。一般而言,患者需要有一定的身體素質,以應對化療、放療、靶向治療等療法的副作用和一些具有侵入性的治療措施。有時,如果患者的身體素質特別好(儘管非常少見),即使他所患的癌症治療價值不是特別高,積極治療也能延長生存期,改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