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狀突骨折分型
齒狀突是位於人體頸椎上的一個重要的關節組織,它主要位於頸椎的第一節寰樞關節的周圍,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強寰樞關節的穩定性。而當人體頸椎出現損傷情況的時候,最常見的莫過於齒狀突骨折現象。但是齒狀突骨折又分為很多不同的類型,那麼齒狀突骨折又存在著哪些具體分型呢?
1、分型
一般將齒狀突骨折分為三型(Anderson-D'Alonzo分型):
Ⅰ型骨折又稱為齒尖骨折,為齒狀突尖韌帶和一側的翼狀韌帶附著部的斜形撕脫骨折,較為少見,約占 4%,通常不影響寰樞關節的穩定性。
Ⅱ 型骨折又稱基底部骨折,為齒狀突與樞椎體連接處的骨折,不穩定且向前或向後移位,骨折常不穩定,臨床上最為常見,約占 65%,常併發寰樞關節不穩,骨折不癒合率高。
Ⅲ 型骨折為延伸到樞椎體部骨折,骨折端下方有一大的松質骨基底,骨折線常涉及一側或兩側的樞椎上關節面,約占 31%,常能夠影響寰樞關節的穩定性。
根據矢狀面上骨折線的走行,又可將Ⅱ型齒狀突骨折分為 3 個亞型:ⅡA 型骨折線為水準走行,ⅡB 型骨折為前上到後下斜行,ⅡC 型骨折為後上到前下斜行。
此外,齒狀突骨折還有一特殊類型:骨骺分離。齒狀突在4歲時開始與樞椎椎體融合,大多數可在 7-10 歲完成融合,故在融合以前,齒狀突骨折是以骨骺分離為特徵的。
2、治療
未經治療或治療不當的齒狀突骨折不癒合率為 42%-72%,且同時存在潛在的寰樞椎不穩定,一旦發生移位就可能導致腦幹、脊髓等的急性或慢性損傷,引起嚴重的四肢癱瘓、呼吸功能障礙、甚至死亡,所以,應根據齒狀突骨折的類型、移位及年齡等因素綜合考慮,採取積極而恰當的治療措施。
⑴ 非手術治療
對於任何懷疑有齒狀突骨折的患者,首先都應該對頸椎予以臨時固定,一般以較硬的頸圍固定,在搬運、檢查的過程中保持固定。
普遍認為,AndersonⅠ型和穩定的 Anderson Ⅲ 型骨折可採用非手術治療。對無移位的穩定型骨折,一般採用Halo架或頭頸胸石膏固定8-12周。對於有移位的齒狀突骨折,應予以顱骨牽引使其復位。牽引過程中需隨時床邊照片瞭解重定情況,以免過度牽引,發生危險。當X線片顯示骨折重定良好後,在牽引狀態下予以Halo架或頭頸胸石膏固定8-12周。
⑵ 手術治療
① 前路齒狀突螺釘固定術
適應症:Ⅱ型齒狀突骨折
手術目的:恢復解剖序列,直接對骨折端加壓固定;保留寰樞椎關節運動;有利於早期功能鍛煉。
主要併發症:假關節形成,椎動脈、脊髓、神經根的損傷,螺釘的斷裂、鬆動等
禁忌證:合併橫韌帶斷裂/寰樞椎脫位者,齒狀突基底部粉碎性骨折及陳舊性齒狀突骨折者,齒狀突病理性骨折者,嚴重骨質疏鬆者,術前牽引無法復位者,合併不穩定的Jefferson骨折者,合併一側或雙側的寰樞關節骨折者,桶狀胸、短頸及並嚴重胸椎後突畸形者,以及螺釘方向一致的ⅡC型骨折。
②後路融合手術
對於不適合前路空心加壓螺釘固定的齒狀突骨折,可以採用後路融合手術,包括:寰樞椎椎弓根螺釘內固定術,寰樞椎後路鋼絲(Gillie 和 Brooks 技術)或椎板夾固定技術(Halifax 和 Apofix 技術),寰樞椎後路經關節側塊螺釘固定術(Magerl 技術),並寰椎後弓發育不全、寰枕融合及寰椎骨折的病人需行枕頸融合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