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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竇綜合征診斷標準

病竇綜合征一般是有心肌炎、冠心病以及心肌梗塞等疾病引起的, 會影響心臟傳導系統受損, 血液無法正常的回流到心臟, 導致心臟出現提前早搏的情況, 所以病竇綜合征是一種比較嚴重的疾病。 病竇綜合征的診斷標準是心率不齊、頭暈眼花以及失眠等癥狀, 需要根據患者的表現癥狀來判斷。

病因

常見病因為心肌病、冠心病、心肌炎, 亦見于結締組織病、代謝或浸潤性疾病, 不少病例病因不明。 除竇房結及其鄰近組織外, 心臟傳導系統其余部分, 也可能受累, 引起多處潛在起搏點和傳導功能障礙。 當合并房室交接處起搏或傳導功能障礙時, 又稱雙結病變。 如同時累及左、右束支時, 稱為全傳導系統病變。

病竇綜合征中大多數的病程發展緩慢, 從出現癥狀到癥狀嚴重可長達5~10年或更長。 少數急性發作, 見于急性心肌梗死和急性心肌炎。

臨床表現

臨床表現輕重不一, 可呈間歇發作。 多以心率緩慢所致的腦、心、腎等臟器供血不足引起的癥狀, 尤其是腦血供不足引起的癥狀為主。

輕者可出現乏力、頭昏、眼花、失眠、記憶力差、反應遲鈍或易激動等, 常易被誤診為神經官能癥, 特別是老年人還易被誤診為腦卒中或衰老綜合征。

嚴重者可引起短暫黑蒙、先兆暈厥、暈厥或阿-斯綜合征發作。 部分患者合并短陣室上性快速性心律失常發作, 又稱慢-快綜合征。 當快速性心律失常發作時, 心率可突然加速達100次/分以上, 持續時間長短不一, 而當心動過速突然中止后可有心臟暫停伴或不伴暈厥發作。

嚴重心動過緩或心動過速除引起心悸外, 還可加重原有心臟病癥狀, 引起心力衰竭或心絞痛。

除此, 心排出量過低時還嚴重影響腎臟等的灌注而致尿少、消化不良。 慢-快綜合征還可能導致血管栓塞癥狀。

檢查

1.24小時心電監測可記錄到病竇綜合征的多種特征性心電圖表現, 若結果陰性時可于短期內重復檢查:嚴重的竇性心動過緩,

小于50次/分;竇性停搏和(或)竇房阻滯;心動過緩與心動過速交替出現。 其中, 心動過緩常為竇性心動過緩, 而心動過速常為室上性心動過速、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 此外, 慢性心房顫動在電復律后常不能轉為竇性心律;持久而緩慢的房室交界性逸搏節律, 還有部分患者可合并房室傳導阻滯和束支傳導阻滯。

2.為排除自主神經張力改變的影響, 可做阿托品試驗和異丙腎上腺素試驗, 若注射后心率不能增快達90次/分者提示竇房結功能低下。 但陰性結果不能排除本征。 對有青光眼或明顯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慎用。

3.對于病竇綜合征患者, 心房調搏方法測定的竇房結恢復時間(SNRI)和竇房傳導時間(SACT)常顯著延長超過正常高限。

經食管或直接心房調搏檢測竇房結功能是診斷病竇綜合征較可靠的診斷方法, 特別是結合藥物阻滯自主神經系統的影響, 更可提高敏感性。

4.24小時動態心電圖監測可了解到最快和最慢心率、竇性停搏、竇房阻滯等心律失常表現。

5.踏車或平板運動試驗時, 若運動后心率不能明顯增加, 提示竇房結功能不良。 必須嚴密監護觀察, 以防發生意外。

診斷

病竇綜合征的診斷步驟:

1.可有器質性心臟病史, 部分有家族史。 也有原因不明者。

2.發病隱匿, 病程緩慢

病情輕者可無癥狀, 重者可有腦、心、腎供血不足的臨床表現, 甚至因竇性停搏發生阿-斯綜合征及猝死。

3.竇房結的功能障礙

應除外藥物、神經或代謝紊亂等誘發因素。

4.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

靜脈注射阿托品或異丙腎上腺素以及檢測竇房結功能的電生理試驗可用于病竇綜合征的診斷試驗。 阿托品試驗的陽性指標是:①用藥后竇性心率小于或等于90次/分鐘;②出現交界性心律;③竇性心動過緩、竇房阻滯或竇性停搏;④誘發心房顫動。

5.容易誤診的疾病

主要基于竇房結功能障礙的心電圖表現,應排除迷走神經功能亢進或藥物影響。早期或不典型病例的竇房結功能障礙可能呈間歇性發作,或以竇性心動過緩為主要或惟一表現,常難以確診。

5.容易誤診的疾病

主要基于竇房結功能障礙的心電圖表現,應排除迷走神經功能亢進或藥物影響。早期或不典型病例的竇房結功能障礙可能呈間歇性發作,或以竇性心動過緩為主要或惟一表現,常難以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