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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焦慮症的診斷標準

A、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 對某些事件和活動(比如工作進度、學業成績)過度擔心。

B、個體發現難以控制自己的擔心。

C、焦慮和擔心與至少下面六個症狀中的三個(或更多)相聯繫(至少有某些症狀至少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出現)。

注意:在兒童中, 只要一個下述症狀就可以了。

坐立不安或者感到心懸在半空中

容易疲勞

難以集中注意力, 心思一片空白

易激惹

肌肉緊張

問題(入睡困難、睡眠不穩或不踏實)

D、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其他(一軸)障礙的特徵內容。 也就是說, 焦慮和擔心的內容,

不是關於被細菌感染(強迫症)、驚恐發作(驚恐症)、當眾出醜(社交恐怖症)、長胖(神經性厭食症厭食症

)、嚴重疾病(疑病症), 等等。

E、焦慮、擔心和軀體症狀給個體的社交、工作和其他方面造成了有臨床顯著意義的困難。

F、上述症狀不是由於藥物的生理作用(例如, 服藥, 吸毒, 酗酒)或者軀體疾病所引起(例如, 甲狀腺分泌降低), 也不僅僅是發生在情緒障礙、精神病性障礙、或普遍發展障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