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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行送母親進精神病院被罰9萬元

文章導讀

家庭和睦就是幸福, 但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難免會發生摩擦、矛盾, 但僅僅是因為這些家庭瑣事, 就懷疑自己的母親有精神病,

並強行把母親送進精神病院的人卻不多見。 近日,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兒子強送母親去精神病院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件, 不孝兒子被判處賠償母親9萬余元。

今年59歲的陳素華回憶說, 去年5月31日, 兒子唐友喊了另外兩個男的到了家裡, 進來後三人就將其按倒在地, 並進行毆打, 之後用絲襪將她的雙手綁住, 並往她的嘴巴裡塞了毛巾, 防止她呼喊。 “我當時進行反抗, 但是一反抗他們就開始打我。 ”陳素華激動地說。 掙扎無果後, 陳素華便被兒子唐友用車送到了歌樂山精神病院做檢查。 後經醫院檢查證明, 陳素華並沒有精神病。

在母親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的過程中, 陳素華、唐友母子倆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唐友還對陳素華進行了毆打, 致使陳素華受傷。 2011年6月1日經醫院診斷, 陳素華傷情為“L1椎爆裂性骨折、頭皮充血骨質疏鬆、氣滯血瘀”, 住院33天。

2011年10月13日, 氣憤的陳素華將兒子告上法庭, 要求兒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6萬餘元。

在庭審中, 唐友辯稱, 母親陳素華在生活中經常有異常行為, 弄得家庭很不和睦, “她把我的車子故意刮花了, 還毀壞家裡的傢俱、窗簾。 ”

法院審理後認為, 唐友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 強行將陳素華送至精神病院檢查, 在此過程中造成陳素華受傷, 應當對陳素華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結合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法規, 法院近日作出二審判決, 唐友賠償陳素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