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疾病

高血壓的危害

什麼是高血壓?

高血壓是最常見的慢性病, 也是心腦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 腦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腎臟病是其主要併發症。 國內外的實踐證明, 高血壓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疾病, 降低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水準, 可明顯減少腦卒中及心臟病事件, 顯著改善患者的生存品質, 有效降低疾病負擔。

高血壓的危害

1、心臟問題

冠心病, 心絞痛, 心肌梗塞, 心律紊亂

2、腦部

腦供血不足, 腦梗塞, 腦血栓, 腦出血等

3、腎臟

蛋白尿, 腎炎, 慢性腎衰

4、眼睛

視力下降, 眼底出血, 白內障, 失明

5、多臟器功能衰竭

多臟器功能衰竭, 死亡

高血壓分級別治療

很高危病人:立即開始對高血壓及並存的危險因素和臨床情況進行綜合治療;

高危病人:立即開始對高血壓及並存的危險因素和臨床情況進行藥物治療;

中危病人:先對患者的血壓及其它危險因素進行為期數周的觀察, 評估靶器官損害情況, 然後, 決定是否以及何時開始藥物治療。

低危病人:對患者進行較長時間的觀察, 反復測量血壓, 盡可能進行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 評估靶器官損害情況, 然後, 決定是否以及何時開始藥物治療。

高血壓治療的基本原則

1. 高血壓是一種以動脈血壓持續升高為特徵的進行性“心血管綜合征”, 常伴有其它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或臨床疾患, 需要進行綜合干預。

2. 抗高血壓治療包括非藥物和藥物兩種方法, 大多數患者需長期、甚至終身堅持治療。

3. 定期測量血壓;規範治療, 改善治療依從性,

盡可能實現降壓達標;堅持長期平穩有效地控制血壓。

高血壓治療目標

高血壓患者的主要治療目標是最大程度地降低心血管併發症發生與死亡的總體危險。 需要治療所有可逆性心血管危險因素、亞臨床靶器官損害以及各種並存的臨床疾病[6]。

降壓目標:一般高血壓患者, 應將血壓(收縮壓/舒張壓)降至140/90mmHg以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收縮壓應控制在150mmHg以下, 如能耐受還可進一步降低;伴有腎臟疾病、糖尿病, 或病情穩定的冠心病或腦血管病的高血壓患者治療更宜個體化, 一般可以將血壓降至130/80mmHg以下。 伴有嚴重腎臟疾病或糖尿病, 或處於急性期的冠心病或腦血管病患者, 應按照相關指南進行血壓管理。 舒張壓低於60mm Hg的冠心病患者, 應在密切監測血壓的情況下逐漸實現降壓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