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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後的避孕

生育後比較理想的避孕方法是由女方採用宮內節育器。

但如果女方行經過頻、血量偏多、痛經和經前期緊張, 則不宜採用宮內節育器。 這時, 應選用甾體激素類避孕藥物, 因為這類藥物不僅能避孕, 對上述疾病還有減緩症狀的作用。 但患有肝、腎疾病以及高血壓患者, 應禁用甾體避孕藥。

同時, 還應注意的是, 女方長期服用利福平、抗癲癇藥、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及廣譜抗生素、氨苄青黴素和四環素等藥物時, 均可能誘導肝臟的藥物代謝酶增多, 從而加快甾體避孕藥的代謝, 容易造成避孕失敗。

存在以上情況時,

應由男方擔起節育的責任。 這時避孕套是避孕的首選措施。

此外, 如果女方在分娩時進行過剖腹產並已服用甾體藥數年需更換避孕方法, 或者在哺乳期(此時子宮鬆馳, 宮內節育器易脫落, 服避孕藥又易影響乳汁品質), 則也應以避孕套作為首選措施。 當然, 使用外用殺精劑也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如藥膜、藥膏等。

可供選擇的另一種男性節育措施就是輸精管絕育或節育方法, 包括結紮術、粘堵術和栓堵術。 前兩種是絕育術, 是一勞永逸的方法, 但一旦施行手術之後, 則難以恢復。 雖然顯微外科技術的迅速發展使複通成功率有較大提高, 但複通不能保證複育。 當然, 女性也可以採用輸卵管結紮術絕育避孕。

由於結紮術複通複育率較低,

實行該術要特別慎重, 但是如果所生子女有遺傳性疾病傾向或女方身體健康狀況不允許再次生育, 則以立即採用絕育術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