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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核輻射

1、什麼是放射性

1896年貝克勒爾在研究軸礦的螢光現象時發現軸鹽礦發射出類似X射線的穿透性輻射。 兩年之後, 法國物理學家居里夫人從軸礦中相繼發現的另外兩個能發射射線的新元素——釙和鐳。 居里夫人稱這種能自發釋出射線的性質為放射性。

2、核輻射有哪幾種?

輻射分為兩類。 一類是電離輻射, 這是指α(阿爾法)、β(貝塔)、γ(伽馬)、X和中子等射線。 這些射線能夠直接或間接地使物質電離(即原子或分子獲得或失去電子而成為離子)。 電離輻射按粒子帶電情況又可分為帶電粒子輻射(如α、β、粒子)和不帶電粒子輻射(如中子、X和γ射線)。

另一類是非電離輻射, 如可見光、紫外線、聲輻射、熱輻射和低能電磁輻射。

3、α、β、γ、中子和X射線有些什麼特點?

(1)α粒子:是高速運動的帶正電的氦原子核。 它的品質大、電荷多, 電離本領大。 但穿透能力差, 在空氣中的射程只有1~2釐米, 通常用一張紙就可以擋住。

(2)β射線:是高速運動的電子流。 它帶付電荷, 品質很小, 貫穿本領比α粒子強, 電離能力比α粒子弱。 β射線在空氣中的射程因其能量不同而異, 一般為幾米。 一通常用一般的金屬板或有一定厚度的有機玻璃版、塑膠版就可以較好地阻擋β射線對人的照射。

(3)γ射線:是波長很短的高能電磁波。 它不帶電, 不具有直接電離的功能, 但可以通過和物質的相互作用間接引起電離效應。

γ射線具有很強的穿透能力, 在空氣中的射程通常為幾百米。 要想有效地阻擋γ射線, 一般需要採用厚的混凝土牆或重金屬(如鐵、鉛)板塊。

(4)中子射線:是由中性粒子組成的粒子流。 不帶電, 穿透能力強。 它像γ射線一樣可通過和物質的相互作用產生的次級粒子間接地使物質電離。 通常將中子按其能量由低到高分為熱中子(小於0.5電子伏)、慢中子、中能中子、快中子、高能中子(大於10兆電子伏)。 日常使用的中子源(如鋂-鈹中子源和釙-鈹中子源)或某些加速器存在中子防護問題。

(5)X射線:在各種放射線中, 人們通常解最多的就是X射線。 它和γ射線一樣, 是一種高能電磁輻射, 有較強的穿透能力, 且只有通過與物質相互作用, 才能使物質間接地產生電離效應。

它與γ射線的不同之處是能量較低, 通常是高速電子轟擊的金屬靶產生的, 不是由放射性核素自發衰變釋放出的。 一般需要採用重金屬板塊來遮罩X射線。 但對低能量的軟X射線(如來自電視機和電腦的低能量軟X射線), 電視機或電腦的顯示幕就能很好地對它加以遮罩。

4、什麼是放射性活度、半衰期、輻射劑量?

(1)放射性活度的單位是貝可勒爾, 簡稱貝可, 符號為Bq。 1貝可就是1秒鐘發生1個衰變。 早期使用的活度單位為居裡(Ci), 1Ci=37億Bq。

(2)放射性半衰期是放射性核素因放射性衰變而使其活度降低到原來的一半所經過的時間。 一般來說, 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較長, 而多數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都較短。

(3)最常用的輻射劑量有3個:吸收劑量、當量劑量和有效劑量。

①吸收劑量:是指單位品質的組織或器官吸收的輻射能量大小。 吸收劑量的單位為戈瑞(Gy), 1Gy相當於輻射授予每千克品質組織或器官的能量為1焦耳。 早期使用的吸收劑量單位為拉德(rad為), 1Gy=100rad。

②當量劑量:是組織或器官接受的平均吸收劑量乘以輻射權重因數後得到的乘積。 X、γ和β射線的輻射權重因數為1, 中子的輻射權重因數為5~20(取決於種子能量), α輻射權重因數為20。 當量劑量的單位為希沃特(Sv)。 早期使用的單位為雷姆(rem), 1Sv=100rem。

③有效劑量:當要評估輻射可能誘發的晚期損傷效應——癌症時, 採用有效劑量這個量。 有效劑量定義為各組織的當量劑量和各自的組織權重因數的乘積的總和。 組織權重因數用於表示各組織器官對輻射的敏感程度。

例如, 骨髓和性腺對輻射敏感程度高, 權重因數就大;皮膚對輻射不敏感, 權重因數就小。 有效劑量的單位也是希沃特(Sv)。

5、什麼是輻射源、放射源和射線裝置?

輻射源是指能發射電離輻射的裝置和物質的總稱, 輻射源就是電離輻射的來源。 一個裝置, 一個物體, 一件東西, 只要能發射出電離輻射, 就可以把它稱為輻射源。

放射源是指用放射性物質製成的、能產生電離輻射的物質或實體, 它也屬於輻射源。 密封放射源是指密封在包殼或緊密覆蓋層裡的放射源, 不是密封的放射源稱非密封源。

射線裝置是指能發射X, γ或中子射線的各種裝置, 通常是指X射線機、加速器、中子發生器等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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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什麼是放射性廢物?

放射性廢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所污染, 且濃度或比活度高於審管部門規定的某一水準、預期不會再被利用的廢棄物。

放射性廢物包括放射性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 這些放射性廢物主要來源於核設施。 在城市, 核技術、放射性同位素應用(特別是醫院)也會產生少量放射性廢物, 但它們的活度一般較低。

在我國, 已經建立了許可證制度、品質保證體系、安全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以及三廢處理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等, 以確保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管理。

7、什麼是外照射?外照射的途徑是什麼?

由放射源或輻射發生裝置(如粒子加速器)釋出的貫穿輻射由體外作用於人體, 稱為外照射。在向環境釋放大量放射性物質的事故中,向下風向移動的放射性煙雲以及已沉降於設備、建(構)築物及地面表面上的放射性物質也可成為人體外照射的放射源。

人們每時每刻都受到天然本底輻射的照射。在生產、應用電離輻射源的過程中,工作人員除了受到天然本底照射外,還受到附加的職業照射。鄰近生產、應用電離輻射源地區居住的或受人工放射性污染影響的公眾,同樣也受到天然本底照射以外的附加公眾,同樣也受到天然本底照射的以外的附加照射。在使用電離輻射源的醫療診治措施(如X射線檢查、放射治療)時,受檢者或病人也會受到電離輻射外照射。一旦發生核與輻射事故或遭受涉及核與輻射的恐怖襲擊,則可能導致較高水準的外照射。

8、什麼是內照射?內照射的途徑是什麼?

外源性放射性成物質經由空氣吸人,食品或飲水食入,或經皮膚、傷口吸收並沉積在體內,在體內釋出α粒子或β粒子,對周圍組織和器官造成照射,稱為內照射。在正常作業或事故性釋放時,放射性物質一般通過空氣和水的途徑進入周圍環境,在環境中藉不同的照射途徑(包括食物鏈),最終到達人體。

經由空氣和水兩種流出物途徑使公眾受到內照射時,涉及的環境介質有空氣、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牛奶、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飼料等。

9、個人受照劑量怎麼測量?

對外照射劑量的測量,可佩帶個人劑量計,包括熱釋光片、膠片及帶報警裝置的各種個人劑量計。它們既可測量劑量率,也可測定所接受的累積劑量;其中,熱釋光片和膠片需要送實驗室用相關儀器測量,而直讀式個人劑量計在現場就可以直接讀數。

體表及衣服上放射性污染的測量要採用各種體表污染監測儀。

體內污染的測量可通過尿、血中的放射性含量的分析,再通過模式計算確定內照射劑量;還可直接通過全身計數器直接測定體內放射性核素的分佈。

採用常規的外周血染色體及微核測定方法等生物劑量的測量方法可以推算人體的受照劑量。

在處置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應急回應中,個人受照劑量檢測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最早到達現場的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對個人來說,則應建立自我保護意識,主動接受個人劑量的測量。

10、怎麼知道體內已受到放射性污染?

固定式或車載式體外測量裝置可用於測量沉積在全身、肺部或甲狀腺內的放射性核素。測量前應仔細洗浴,更換乾淨的衣服,以避免對測量結果產生影響。從測量時獲得的體內放射性污染量可以推算出最初經食人或吸入途徑進入人體內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

生物樣品包括尿、糞、血液、呼出氣、鼻拭物、唾液和汗,但通常是尿和糞樣。為估計意外攝入放射性物質的量,通常採用糞樣分析法。早期糞樣的監測結果有助於判斷人員是否受到體內放射性污染,尤其是最早幾天逐日糞樣排出的放射性活度監測的結果更有用。尿樣放射性活度異常增高則證明攝入體內的放射性核素已吸收入人的體液中。多數情況下宜收集24小時全尿,有時還由於測量方法靈敏度所限而需要分析幾天合併的尿樣。糞樣和尿樣的收集過程均須避免附加的污染,出現假陽性結果。

在進入污染場所時若有條件可佩戴個人空氣採樣器,直接估計佩戴者的放射性核素吸入量。場所表面污染水準的增高是人員處於暴露危險的一個信號,但不用於直接估計個人體內污染量。

11、對應急回應工作人員受照劑量的控制有哪些規定?

國家標準規定,從事非緊急情況的應急干預工作和恢復工作的工作人員所受的照射劑量不得超過50毫希沃特;在為避免多數人受到照射和防止演變成災難性情況時,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使工作人員所受的劑量保持在100毫希沃特以下:對於搶救生命的活動,應盡各種努力,將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保持在500毫希沃特以下,以減少確定性損傷效應的發生:此外,當採取救援行動的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可能達到或超過500毫希沃特時,只有在此救援行動給他人帶來的利益明顯大於工作人員本人所承受的危險時,放可採取:在可能超過50毫希沃特時,要告知工作人員本人,採取自願的原則,事先給予培訓,做好劑量記錄和評價。

12、恐怖分子可能通過什麼途徑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一般可能通過三種途徑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1)直接散佈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佈裝置。

(2)攻擊破壞核設施或核活動。

(3)爆炸粗糙的核武器。

在這三種途徑中,直接散佈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佈裝置是恐怖分子比較容易實施的途徑。

13、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一般來自放射性物質在環境中的彌散,它將造成環境(大氣、水、地面、生態系統)的放射性污染,對公眾產生輻射照射。這種照射可以是放射性物質的直接外照射(包括來自空氣中、地面沉積的、以及皮膚、衣服上的放射性物質的照射),也可以是通過吸入污染的空氣或食入污染的水與食物引起的內照射。輻射照射劑量十分低時不會有急性效應發生。隨著受照劑量增大,受照人數增加,癌症發病率會有所增加。只有在劑量較高時,才可能出現某些急性損傷效應,在高劑量情況下可能導致急性放射病甚至死亡。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帶來的另一危害是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不僅是在對恐怖事件的回應過程中,而且包括事件後的環境整治、去汙恢復等過程中。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需要特別關注的另一主要危害是對公眾會造成嚴重的心理社會影響。由於公眾對放射性的極度敏感性,其導致的心理影響往往比輻射對人體的危害要嚴重得多。

14、什麼是放射形成散佈裝置?

放射性散佈裝置是由恐怖分子設計和製作的、通過常規爆炸或其他非核手段散佈放射性物質的裝置。也可能用其他機制來散佈放射性物質,如在公共場所打開包容有易揮發或粉末狀放射性物質或放射性氣體的密封容器,使容器中的放射性物質迅速釋放到大氣環境中。

恐怖分子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核准材料、放射源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為了製造恐怖效果,恐怖分子有可能選擇城市的公共場所(車站、廣場、大商場、娛樂場所等)作案,以造成人心恐慌和社會混亂。

一般來說,利用放射性散佈裝置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相對要輕一些,但其嚴重後果是會造成極壞的公眾心理社會影響。

15、放射性散佈事件的特徵和後果是什麼?

放射性散佈事件分為兩大類:一是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它涉及小放射源(少量放射性物質),且一般影響範圍很小;二是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它涉及大量放射性物質彌散,且影響範圍很大。

為製造局部彌散的散佈事件,可能需要使用一個或幾個放射性含量小的放射源。使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可能包裝在小藥瓶、鞋盒、行李箱或其他容器中;散佈方式可以是徒步、騎自行車、駕駛摩托車或汽車;可能散佈在大氣中、地面上,也可能投入水庫、河流或其他水源中。

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釋放的放射性物質的量較小,估計對個人的輻射照射不大,但要特別注意防止經吸入或食入造成的內照射。恐怖分子製造這類散佈事件的主要目的是製造社會恐慌,擾亂社會秩序。

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要使用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從而可使放射性成物質廣泛散佈而造成較大範圍的影響。由放射性含量較大的物質和常規炸藥組成的髒彈是一種廣泛彌散的放射源。

恐怖分子製造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其企圖是製造更大範圍的恐怖影響,傷害更多的人。一般來說,其輻射後果仍然是有限的,但也不排除使用強的危險放射源的髒彈爆炸會對某些公眾造成輻射損傷,甚至短期內死亡或有長期的輻射影響(例如癌發病率增加)。不過,需要特別關注的仍然是因核與輻射敏感性在較密集人群中造成的嚴重的心理恐慌、不安等心理社會影響。

16、什麼是核材料?

國際原子能機構將任何源材料或特種可裂變材料稱為核材料。源材料主要包括天然軸、貧化軸,釷及含上述任何物質的金屬、合金、化合物或濃縮物的材料。特種可裂變材料主要包括鈈-239(239pu)、軸-233(233U)、含有富集同位素235 -(235U)的軸。所謂富集,是指軸-235的豐度與軸-238的豐度比大於天然軸中這兩個同位素的豐度比。

需要重點加以控制和保護,防止其被盜、被破壞、丟失、非法轉移和非法使用的核材料是特種可裂變的核材料。因為它可被恐怖分子用於製造裂變核武器(原子彈)。通常所說的核材料控制、核材料實物保護(指對存放核材料的建築物、車輛建立安全防護系統,以實施對核材料的保護),也是針對這類核材料而言的。

17、恐怖分子是如何非法獲得核材料的?

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的目的是用其製作粗糙核武器,或利用獲取的核材料進行核威脅或恐嚇。恐怖分子非法獲取核材料的主要方式是盜竊和黑市買賣。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統計,1993~2000年世界範圍內發生了175起核材料的非法交易,其中又以1993~1995年為走私事件高發期。當然,已發生的核材料走私案例中,多數為低濃軸,屬於高濃軸的走私案例較少,距裝備一枚粗糙核武器所需的量也還相差很多,但核准材料的非法交易已引起廣泛注意。

18、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有很大?

在可能發生的各種核與輻射恐怖事件中,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甚至可以說是最大的。據報導,有數百萬枚放射源分佈在世界各地,在我國也有放射源十余萬枚。放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特別是大量的閒置源、廢棄源乃至失控源的存在,使得恐怖分子製作放射性散佈裝置具有更大的現實可能性。

19、什麼是核設施?什麼是核活動?

核設施是指需要考慮核安全問題的規模(指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物料量)生產、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設施,包括其場地、建(構)築物和設備。核設施有時也稱核裝置,它一般包括核電廠、核反應爐、核臨界裝置、軸水冶煉和轉化廠、軸同位素分離廠、核燃料元件製造廠、核燃料後處理廠及獨立的放射性廢物處理裝置或處置場(庫)。我國的民用核設施有核電站、核燃料迴圈設施及研究堆等。核燃料迴圈設施包括軸水冶、轉換、分離、元件製造、後處理、廢物處置等設施。截至2005年6月,我國已有6個核電站共11個機組處於運行或建造中,除田灣核電站兩機組外,其餘9個機組已投入正常運行。

廣義的核活動是指涉及核的活動。狹義的核活動不包含核設施的運行,而是指除核設施運行以外的所有核活動,特別是指涉及核技術應用和放射性物質運輸的那些核活動,也包括涉及核動力衛星的活動。

20、什麼是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心理社會效應?有哪些表現?

自然災害和各種人為災難都會影響社會生產、生活、人際交往等正常社會秩序,使受害者遭受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和痛苦。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和嚴重的自然災害或外傷性事故相比,其所致的心理社會效應更有其特徵性:一是因為這種危險是不熟悉的,是感覺器官覺察不到的,它對精神健康會造成看不見的持續威脅。二是人們多少知曉核輻射可引起哪些隱性的不可逆轉的損傷,引起疾病和死亡。尤其是對兒童和孕婦,所以容易引起恐懼心理。上述兩種起因的結合變成了一個強有力的應激源,使得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在人們心目中較為可怕,從而會有較多的人員產生急性和慢性心理效應。

21、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時間階段是怎麼劃分的?

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時間階段可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①早期從突發事件開始,可能延續幾小時的到幾天的時間。該時段特點是事件發生,並持續伴隨有放射性物質的環境釋放。主要照射途徑是吸入和煙雲中放射性物質的外照射,隱蔽、撤離、呼吸道防護等可能是需要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②中期是指事件得到控制後幾天到幾個月的時間。該時段的主要特點是不可控制的大氣釋放已停止。主要的照射途徑是沉積於地面的放射性物質引起的地面沉積外照射、再懸浮放射微塵的吸入內照射和食入污染食品的內照射。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可能包括臨時避遷或食物控制。③晚期也稱恢復期,可能持續幾個月到幾年的時間。該時段的特點是長壽命放射性核素已進入環境和食物鏈中。主要任務是採取恢復行動,時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生活。該時段食入和吸入再懸浮物質的影響可能是主要的。

22、保護公眾的防護措施有哪些?

在發生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時,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情況下,為保護公眾、應急響應人員和從事善後處理的人員,應採取一系列防護對策與措施:①對突發事件地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輻射監測,以評價對人員可能導致的輻射危害;②制定干預水準、行動水準和應急照射水準,凡達到或超過這些水準時,應採取相應的干預或防護行動,以限制人們的受照劑量;③對人員採取防護措施,包括隱蔽、服用穩定性碘、撤離、個人防護、控制進出口通路、臨時避遷、永久性重新定居、消除放射性污染、對食品使用進行干預等;④對傷患盡心必要的醫學處理,依據其傷情安排在不同水準的醫療單位分級處理;⑤酌情採用其他應急救援措施,如滅火、通信聯絡、報警、安全保衛、運輸、設立臨時收留中心等。

23、對外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可通過三種途徑來減少外照射劑量。

一是遠離放射源。在處理一個廢棄、閒置或無主的放射源時,應盡可能利用長柄操作工具。有條件時,利用機器人遙控處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無執勤任務的人員應遠離放射源和不進入放射性污染區。

二是縮短與放射源接觸時間。因此,應加強對從事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人員的訓練,提高工作熟練程度,縮短作業時間。

三是有效利用遮罩物削弱射線作用於人體的強度。在處理單個放射源時,也應利用具有良好遮罩性能的物體(如鉛磚、鐵板、混凝土版)來減少人體的受照劑量。也可利用建(構)築物和大型車船體對貫穿輻射的遮罩性能。在房屋內,里間的遮罩性能優於外間,牆角處優於屋正中,更優於門後。

24、對內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為防止放射性微塵的吸入,首先應避免揚塵使近地面空氣再度污染,如人員步行、車輛行駛或土工作業時,均應注意儘量減少揚塵。確實難以避免時則可採取加大車距、改變通過路線等方法避開多塵的地點,適當澆濕地面也可減少揚塵。對於放射性微塵,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較滿意的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塵的效果可達80%~90%,但是應正確佩帶口罩,防止側漏。

25、早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發生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後,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後早期(1~2天內),對人員可採用的防護措施有隱蔽、呼吸道防護、服用穩定性碘、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隱蔽、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措施對來自煙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煙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體內污染,以及來自表面放射性污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護效果。

26、中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件中期階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質沉積于地面,有時放射性物質還可能繼續向大氣釋放。此時,對個人而言除了可考慮終止呼吸道防護外,其他的早期防護措施可繼續採取。為避免長時間停留而受到過高的累積劑量,主管部門可採取有控制和有計劃的措施將人群由污染區向外搬遷——避遷。還應考慮限制當地生產或儲存的食品和飲用水的銷售和消費。根據這個時期人員照射途徑的特點,可採取的防護措施還有在畜牧業中使用儲存飼料,對人員體表去汙,對傷病員救治等。

27、晚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故晚期(恢復期)作出防護措施決定所面臨的問題是在早期、中期階段已採取防護措施的地區是否和何時可以恢復社會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進一步採取防護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徑為食入污染食品和吸入再懸浮物質引起的內照射。因此,可採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因此,可採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避遷、控制食品和水、使用儲存飼料和地區去汙等。

28、一旦出現了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公眾應怎麼辦?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公眾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是獲取盡可能多的、而且是可信的關於突發事件的資訊,並瞭解政府部門的決定、通知。為此,應通過各種手段(電視、廣播、電話等)保持與當地政府的資訊溝通,切忌不可輕信謠言或小道資訊。第二件事是按照當地政府的通知,迅速採取必要的自我防護措施。如:①選用就近的建築物進行隱蔽,減少直接的外照射和污染空氣的吸入。關閉門窗和通風設備(包括空調、風扇),當污染的空氣過去後,迅速打開門窗和通風裝置。②根據當地政府的安排,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現場,避免撤離可能帶來嚴重的負面作用。③當判斷有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時,應儘量往風向的側面躲,並迅速進入建築物內隱蔽。④用濕毛巾、布塊等捂住口鼻,進行呼吸道防護。⑤若懷疑身體表面有放射性污染,可採用洗澡和更換衣服來減少放射形成污染。⑥聽從當地主管部門的安排,決定是否需要控制使用當地的食品和飲水。出現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公眾要特別注意保持心態平穩,千萬不要惶恐不安。

29、最初到達現場的初始響應人員應如何保護自己?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在早期階段,首先趕赴出事地點的應急救援人員是初始響應人員。在多數情況下他們應是輻射監測人員、消防人員、員警和醫護人員等。為了使這些人員的受照危險減至盡可能地小,首先要讓他們瞭解減少照射劑量的三原則,即:①在有異常輻射的環境中停留時間要小;②與放射源的間隔距離要大;③若有可能,要充分利用屏避防護。首次,要為他們配備能報警的輻射探測儀和個人劑量計,以及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如防護面具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靴和帽等。

使用輻射探測儀的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培訓,內容包括儀器的特性、要測量的量,以及相應于報警水準照射的輻射危險。在進入放射性污染場所時,初始報警水準為每小時0.1毫希沃特的環境劑量率,此初始報警水準還可用於對非必要人員的控制,限制他們進入高於此水準的地區。第二個報警水準是返回水準,取環境劑量率每小時0.1希沃特或環境劑量0.1希沃特,初始響應人員不要在達到或超過此報警水準的位置執行任務,除非有搶救傷患以及時間上必須抓緊的那些為恢復對事件控制的行動。

30、什麼情況下採取隱蔽措施?公眾應注意什麼?

在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突發事件的早期和中期,隱蔽是可能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之一。隱蔽時間短,帶來的風險和代價很小,而且絕大多數人員可在附近的建築物內暫時隱蔽。此項措施的另一好處是隱蔽過程中人群已得到控制,有利於進一步採取措施,如疏散人口或撤銷已實施的防護行動等。隱蔽時間一般不應超過2天。短時間內通知大量人員採取隱蔽措施也非易事,特別是事先沒有預案的隱蔽,可引起社會秩序和公眾心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隱蔽時,有的家庭成員不在家,對其下落會感到很擔心。除了工業生產有可能短時間中斷外,經濟上的損失可能不大,因而一般認為隱蔽是一種困難和代價較小、卻有效的措施,在事件早期也較易實施。

31、什麼情況下採取撤離措施?撤離時應注意什麼?

在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突發事件後,撤離是早期和中期採取的防護措施之一。它是指人們從其住所、工作或休息的場所緊急地撤走一段有限時間,以避免或減少由事件引起的短期照射,主要是由煙羽或高水準沉積放射性物質產生的高劑量照射。大多數情況下,將允許撤離者反卻自然的住所,一般為幾天以內,只要這些住所可以居住又不須進行長時間的消除污染。由於時間較短和暫時居住,可以在類似學校或公共建築物的一些場所類暫住;若撤離時間超過一周,則應安排到更好的一些居住設施內。實施撤離行動因時間緊迫,困難較多,風險較大,易造成混亂,因而決定採取撤離行動應持慎重態度。

國家標準規定,當全身的有效劑量預計達到50 ~500毫希沃特,或者肺、甲狀腺和其他主要受照的單個器官受到50~5000毫戈瑞照射時(相當於採取隱蔽措施所需的預計量的10倍),才考慮是否採取撤離措施。

32、什麼情況下需要採取個人防護措施?公眾應注意什麼?

個人防護措施主要是指人員呼吸道和體表的防護。當空氣被放射性物質污染時,用簡易方法(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可使吸入放射性物質的劑量減少約90%。可用各種日常服裝,包括帽子、頭巾、雨衣、手套和靴子等對人員體表進行防護。當人們開始隱蔽及由污染區撤離時,可使用這些簡易的防護措施。簡易個人防護措施一般不會引起傷害,花費的代價也小。

應對已受到或懷疑受到體表放射性污染的人員進行去汙。方法簡單,用水淋浴,並將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脫下存放起來,直到以後有時間再進行監測或處理。不要因人員去污染而延誤撤離或避遷。人員去污染措施的風險和困難較小,但要防止將放射性污染擴散到未受到污染的地區。

33、什麼情況下服用穩定性碘?應注意什麼?

在涉及放射性碘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早期和中期,有可能攝入放射性碘並濃集於頸前部的甲狀腺內,使這個器官受到較大劑量的照射;此時,服用穩定性碘是減少甲狀腺對吸入或食入的放射性碘吸收的一種有效的預防性措施。若在攝入含有放射性碘的放射性物質以前6小時服用穩定性碘,幾乎可完全阻斷放射性碘在甲狀腺內的沉積。如果在吸入放射性碘的同時服用穩定性碘,則可阻斷90%的放射性碘在甲狀腺內沉積。這項措施的有效性隨實施時間的拖延而降低,但在吸入放射性碘數小時內服用穩定性碘,仍可使甲狀腺吸收放射性碘的量降低一半左右。

服用穩定性碘一般不是單獨採用的一種防護措施,它常與隱蔽、撤離等措施同時進行。對成年人推薦的服用量為100毫克碘(相當於130毫克碘化鉀或170毫克碘酸鉀);對孕婦和3~12歲的兒童服用量改為50毫克;3歲以下兒童服用量為25毫克。上述推薦的服碘量風險不大,僅少數人可能出現過敏反映。

有些人群,如妊娠婦女、嬰兒、兒童和16歲以下青少年在服用穩定性碘時應予以注意。還有些人,如甲狀腺有結節者,突眼性甲狀腺中已治癒者、曾接受過放射性碘治療者,甲狀腺慢性炎症性疾病病人、甲狀腺單側切除者、有亞臨床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者、對碘過敏者和某些皮膚病(痤瘡、濕疹、牛牛皮癬)病人,應慎用或不用穩定性碘。

34、什麼情況下應控制食物與飲水?

當食品和飲水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濃度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水準時應禁止或限制使用這些受污染的食物和飲水。國家一標準將食品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消費食品,一類是牛奶嬰兒食品和飲水,對後一類食品控制較嚴;將核素分為4種,分別規定了需採取干預行動的濃度水準。

在事件後(通常從中期開始)進行食物控制時,可考慮採用多種方案來降低食品污染水準,並在食品生產和分配的不同階段進行控制。許多食品在出售前進行適當處理,可明顯降低其污染水準。受污染的食品可採取加工、洗滌、去皮等方法去汙,也可在低溫下保存,使短壽命的放射性核素自行衰變,以達到可食用的水準。對受污染的水,可用混凝、沉澱、過濾及離子交換等方法消除污染。如這些措施仍未能達到要求時,最後,還可以完全禁止銷售。通常,在能夠得到未受污染食品供應的情況下,採取禁止銷售和食用受污染食品的措施,風險不大。

35、什麼情況下需要對地區或通道實施控制或封鎖?

一旦確定地區受放射性物質污染,人群要隱蔽、撤離或避遷,就應採取控制進出口通道的措施。這項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放射性物質由污染區向外擴散,避免人員誤入污染區受到照射。採取這一措施的主要困難在於:若較長時間控制通路,有些人就急於離開或返回自己的家中以便照料家畜或從封閉區搶運出貨物和產品,這將使該工作難於進行。

36、什麼情況下需要消除放射性污染?公眾應注意什麼?

去除放射性污染既是防護措施,也是恢復措施。防護措施通常是針對直接受到影響的居民,而恢復措施主要針對自然環境和恢復正常生活條件。恢復措施包括對建築物和土地去汙和清汙,以求盡可能地恢復到事故前的狀況。由於去汙後就可以恢復某些活動,因而去汙通常要比長期封閉汙區的破壞性小。去汙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來自地面沉積物的外照射,減少放射性物質向人體、動物體及食品的轉移,降低放射性物質再懸浮和擴散的可能性。去汙措施開始愈早效率愈高,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增加污染表面對污染物的吸附。但推遲去汙也有好處,因為放射性衰變和氣侯風化可時放射性水準降低,從而減少了去汙人員的受照劑量,所需費用也可降低。對公眾來說,參與消除放射性污染的行動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37、在突發事件現場出現伴有外傷的放射性污染傷患時,公眾應如何自救、互救?

嚴重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可能發生放射損傷(包括全身外照射損傷、體表放射損傷和體內放射性污染),各種非放射損傷)如燒傷、創傷、衝擊傷)和放射複合傷。在實施現場救護任務的應急救護人員到達以前,現場公眾組織及時的自救、互救不僅能使傷患得到及時救治,而且也能保證大部分醫療搶救力量優先搶救重要傷患,從而提高現場的搶救率。伴有爆炸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現場。公眾的自救、互久包括:①挖掘被掩埋的傷患;②滅火和使傷患脫離火災區;③簡易止血;④簡易包紮或遮蓋創面;⑤簡易固定骨折;⑥清除口鼻內泥沙對昏迷傷患將舌拉出防窒息;⑦給傷患服用隨身攜帶的藥品(如止痛藥);⑧簡易除污染;⑨護送傷患等。

38、哪些傷患可在普通醫院治療?

一旦接到發生事故的通知,醫院應立即啟動回應計畫。承擔救治任務的醫療單位可在已有的基礎上為接受放射性污染的病人設置隨時可啟用的專用通道,直接通向放射性污染處理室;設置無菌手術室,開展常規手術,建立處理體外放射性污染並防止放射性污染擴散的設施等。

在普通醫院,可對以下輻射損傷傷患進行觀察和治療:傷情不重的局部照射或全身照射的傷患,不伴其他傷情的輕度體表污染的傷患,無直接後果的僅攝入少量放射性物質的病人。對中度或重度急性放射病、伴有嚴重的複合傷的體表污染或體內污染的病人,則須有專家指導救治或轉送專科治療中心。

應強調,放射性污染(無論是體表污染或體內污染)均不會立即危及生命,因此放射性污染評價或去汙絕不能先於醫療救治。對受污染和受傷病人醫學處理順序按其重要性排序如下:急救和復蘇,穩定病情,治療嚴重損傷,防止或減少體內污染,評價體表污染並去汙,治療其他不太嚴重的損傷,防止治療區域和其他人員受到污染,儘量減少對醫護人員的外照射,評價和治療體內污染,評價局部輻射損傷或放射燒傷,對嚴重輻射傷患進行長期、全面的隨訪觀察等。

39、公眾在突發事件中及事件後應如何控制情緒和保持良好的心態?

發生任何重大災害,均可引起公眾(或人群)不同程度的心理社會效應,輕者很快消失,重者可影響身心健康,甚至波及到社區和國家的層面,造成重大損失。對於受到心理打擊的受害者,可以採取一些對內心有安撫作用的方法(如許多表現為主動、向外、釋放和進取特點的方法)來解除精神緊張。

要預先做好準備,使從事健康與人道服務的專業人員熟悉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前因後果。發生這類事件後要理解有些人員出現憤怒和責難的情緒。為了保持公眾的信心,對社區有影響的措施是通過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直率地說明決定背後的論據及如何實施。

40、哪些人員應接受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

災難後應對心理障礙的人員進行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採用心理學的方法對受到波及的人員的心態和行為進行診斷,以確定其正常與否及異常程度和性質。心理診斷的方法通常包括詳細詢問病史和家族史,診斷性會談,進行心理測驗。

應採用心理測驗量表的方法對潛在受災者進行分類,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心理衛生服務。依照受傷程度、個人和財產損失程度、應對方式、災後社會混亂和社區毀壞程度,以及受災者的易損性對此危險人群進行分類,以便根據他們的分類級別給予相應的心理援助。通常,直接捲入大規模災難或者喪親、財產損失的倖存者是需要及時給予心理援助的潛在受災者;其次是與他們就密切聯繫的個人和家庭;從事救援或搜索的人員或者幫助進行重建或康復工作的成員和志願者也應考慮在內;在臨近災難場景時易感性高的個體,也可能表現心理病態的徵象。

災害發生後,對兒童、孕婦、年輕母親、老人和殘疾人,以及在極端條件下致力於應急回應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恢復清除工作的人員要加以特別的考慮,因為這些特徵人群易受到較大的心理影響。

稱為外照射。在向環境釋放大量放射性物質的事故中,向下風向移動的放射性煙雲以及已沉降於設備、建(構)築物及地面表面上的放射性物質也可成為人體外照射的放射源。

人們每時每刻都受到天然本底輻射的照射。在生產、應用電離輻射源的過程中,工作人員除了受到天然本底照射外,還受到附加的職業照射。鄰近生產、應用電離輻射源地區居住的或受人工放射性污染影響的公眾,同樣也受到天然本底照射以外的附加公眾,同樣也受到天然本底照射的以外的附加照射。在使用電離輻射源的醫療診治措施(如X射線檢查、放射治療)時,受檢者或病人也會受到電離輻射外照射。一旦發生核與輻射事故或遭受涉及核與輻射的恐怖襲擊,則可能導致較高水準的外照射。

8、什麼是內照射?內照射的途徑是什麼?

外源性放射性成物質經由空氣吸人,食品或飲水食入,或經皮膚、傷口吸收並沉積在體內,在體內釋出α粒子或β粒子,對周圍組織和器官造成照射,稱為內照射。在正常作業或事故性釋放時,放射性物質一般通過空氣和水的途徑進入周圍環境,在環境中藉不同的照射途徑(包括食物鏈),最終到達人體。

經由空氣和水兩種流出物途徑使公眾受到內照射時,涉及的環境介質有空氣、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牛奶、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飼料等。

9、個人受照劑量怎麼測量?

對外照射劑量的測量,可佩帶個人劑量計,包括熱釋光片、膠片及帶報警裝置的各種個人劑量計。它們既可測量劑量率,也可測定所接受的累積劑量;其中,熱釋光片和膠片需要送實驗室用相關儀器測量,而直讀式個人劑量計在現場就可以直接讀數。

體表及衣服上放射性污染的測量要採用各種體表污染監測儀。

體內污染的測量可通過尿、血中的放射性含量的分析,再通過模式計算確定內照射劑量;還可直接通過全身計數器直接測定體內放射性核素的分佈。

採用常規的外周血染色體及微核測定方法等生物劑量的測量方法可以推算人體的受照劑量。

在處置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應急回應中,個人受照劑量檢測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最早到達現場的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對個人來說,則應建立自我保護意識,主動接受個人劑量的測量。

10、怎麼知道體內已受到放射性污染?

固定式或車載式體外測量裝置可用於測量沉積在全身、肺部或甲狀腺內的放射性核素。測量前應仔細洗浴,更換乾淨的衣服,以避免對測量結果產生影響。從測量時獲得的體內放射性污染量可以推算出最初經食人或吸入途徑進入人體內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

生物樣品包括尿、糞、血液、呼出氣、鼻拭物、唾液和汗,但通常是尿和糞樣。為估計意外攝入放射性物質的量,通常採用糞樣分析法。早期糞樣的監測結果有助於判斷人員是否受到體內放射性污染,尤其是最早幾天逐日糞樣排出的放射性活度監測的結果更有用。尿樣放射性活度異常增高則證明攝入體內的放射性核素已吸收入人的體液中。多數情況下宜收集24小時全尿,有時還由於測量方法靈敏度所限而需要分析幾天合併的尿樣。糞樣和尿樣的收集過程均須避免附加的污染,出現假陽性結果。

在進入污染場所時若有條件可佩戴個人空氣採樣器,直接估計佩戴者的放射性核素吸入量。場所表面污染水準的增高是人員處於暴露危險的一個信號,但不用於直接估計個人體內污染量。

11、對應急回應工作人員受照劑量的控制有哪些規定?

國家標準規定,從事非緊急情況的應急干預工作和恢復工作的工作人員所受的照射劑量不得超過50毫希沃特;在為避免多數人受到照射和防止演變成災難性情況時,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使工作人員所受的劑量保持在100毫希沃特以下:對於搶救生命的活動,應盡各種努力,將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保持在500毫希沃特以下,以減少確定性損傷效應的發生:此外,當採取救援行動的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可能達到或超過500毫希沃特時,只有在此救援行動給他人帶來的利益明顯大於工作人員本人所承受的危險時,放可採取:在可能超過50毫希沃特時,要告知工作人員本人,採取自願的原則,事先給予培訓,做好劑量記錄和評價。

12、恐怖分子可能通過什麼途徑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一般可能通過三種途徑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1)直接散佈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佈裝置。

(2)攻擊破壞核設施或核活動。

(3)爆炸粗糙的核武器。

在這三種途徑中,直接散佈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佈裝置是恐怖分子比較容易實施的途徑。

13、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一般來自放射性物質在環境中的彌散,它將造成環境(大氣、水、地面、生態系統)的放射性污染,對公眾產生輻射照射。這種照射可以是放射性物質的直接外照射(包括來自空氣中、地面沉積的、以及皮膚、衣服上的放射性物質的照射),也可以是通過吸入污染的空氣或食入污染的水與食物引起的內照射。輻射照射劑量十分低時不會有急性效應發生。隨著受照劑量增大,受照人數增加,癌症發病率會有所增加。只有在劑量較高時,才可能出現某些急性損傷效應,在高劑量情況下可能導致急性放射病甚至死亡。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帶來的另一危害是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不僅是在對恐怖事件的回應過程中,而且包括事件後的環境整治、去汙恢復等過程中。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需要特別關注的另一主要危害是對公眾會造成嚴重的心理社會影響。由於公眾對放射性的極度敏感性,其導致的心理影響往往比輻射對人體的危害要嚴重得多。

14、什麼是放射形成散佈裝置?

放射性散佈裝置是由恐怖分子設計和製作的、通過常規爆炸或其他非核手段散佈放射性物質的裝置。也可能用其他機制來散佈放射性物質,如在公共場所打開包容有易揮發或粉末狀放射性物質或放射性氣體的密封容器,使容器中的放射性物質迅速釋放到大氣環境中。

恐怖分子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核准材料、放射源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為了製造恐怖效果,恐怖分子有可能選擇城市的公共場所(車站、廣場、大商場、娛樂場所等)作案,以造成人心恐慌和社會混亂。

一般來說,利用放射性散佈裝置製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相對要輕一些,但其嚴重後果是會造成極壞的公眾心理社會影響。

15、放射性散佈事件的特徵和後果是什麼?

放射性散佈事件分為兩大類:一是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它涉及小放射源(少量放射性物質),且一般影響範圍很小;二是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它涉及大量放射性物質彌散,且影響範圍很大。

為製造局部彌散的散佈事件,可能需要使用一個或幾個放射性含量小的放射源。使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可能包裝在小藥瓶、鞋盒、行李箱或其他容器中;散佈方式可以是徒步、騎自行車、駕駛摩托車或汽車;可能散佈在大氣中、地面上,也可能投入水庫、河流或其他水源中。

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釋放的放射性物質的量較小,估計對個人的輻射照射不大,但要特別注意防止經吸入或食入造成的內照射。恐怖分子製造這類散佈事件的主要目的是製造社會恐慌,擾亂社會秩序。

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要使用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從而可使放射性成物質廣泛散佈而造成較大範圍的影響。由放射性含量較大的物質和常規炸藥組成的髒彈是一種廣泛彌散的放射源。

恐怖分子製造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佈事件,其企圖是製造更大範圍的恐怖影響,傷害更多的人。一般來說,其輻射後果仍然是有限的,但也不排除使用強的危險放射源的髒彈爆炸會對某些公眾造成輻射損傷,甚至短期內死亡或有長期的輻射影響(例如癌發病率增加)。不過,需要特別關注的仍然是因核與輻射敏感性在較密集人群中造成的嚴重的心理恐慌、不安等心理社會影響。

16、什麼是核材料?

國際原子能機構將任何源材料或特種可裂變材料稱為核材料。源材料主要包括天然軸、貧化軸,釷及含上述任何物質的金屬、合金、化合物或濃縮物的材料。特種可裂變材料主要包括鈈-239(239pu)、軸-233(233U)、含有富集同位素235 -(235U)的軸。所謂富集,是指軸-235的豐度與軸-238的豐度比大於天然軸中這兩個同位素的豐度比。

需要重點加以控制和保護,防止其被盜、被破壞、丟失、非法轉移和非法使用的核材料是特種可裂變的核材料。因為它可被恐怖分子用於製造裂變核武器(原子彈)。通常所說的核材料控制、核材料實物保護(指對存放核材料的建築物、車輛建立安全防護系統,以實施對核材料的保護),也是針對這類核材料而言的。

17、恐怖分子是如何非法獲得核材料的?

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的目的是用其製作粗糙核武器,或利用獲取的核材料進行核威脅或恐嚇。恐怖分子非法獲取核材料的主要方式是盜竊和黑市買賣。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統計,1993~2000年世界範圍內發生了175起核材料的非法交易,其中又以1993~1995年為走私事件高發期。當然,已發生的核材料走私案例中,多數為低濃軸,屬於高濃軸的走私案例較少,距裝備一枚粗糙核武器所需的量也還相差很多,但核准材料的非法交易已引起廣泛注意。

18、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有很大?

在可能發生的各種核與輻射恐怖事件中,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甚至可以說是最大的。據報導,有數百萬枚放射源分佈在世界各地,在我國也有放射源十余萬枚。放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特別是大量的閒置源、廢棄源乃至失控源的存在,使得恐怖分子製作放射性散佈裝置具有更大的現實可能性。

19、什麼是核設施?什麼是核活動?

核設施是指需要考慮核安全問題的規模(指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物料量)生產、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設施,包括其場地、建(構)築物和設備。核設施有時也稱核裝置,它一般包括核電廠、核反應爐、核臨界裝置、軸水冶煉和轉化廠、軸同位素分離廠、核燃料元件製造廠、核燃料後處理廠及獨立的放射性廢物處理裝置或處置場(庫)。我國的民用核設施有核電站、核燃料迴圈設施及研究堆等。核燃料迴圈設施包括軸水冶、轉換、分離、元件製造、後處理、廢物處置等設施。截至2005年6月,我國已有6個核電站共11個機組處於運行或建造中,除田灣核電站兩機組外,其餘9個機組已投入正常運行。

廣義的核活動是指涉及核的活動。狹義的核活動不包含核設施的運行,而是指除核設施運行以外的所有核活動,特別是指涉及核技術應用和放射性物質運輸的那些核活動,也包括涉及核動力衛星的活動。

20、什麼是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心理社會效應?有哪些表現?

自然災害和各種人為災難都會影響社會生產、生活、人際交往等正常社會秩序,使受害者遭受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和痛苦。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和嚴重的自然災害或外傷性事故相比,其所致的心理社會效應更有其特徵性:一是因為這種危險是不熟悉的,是感覺器官覺察不到的,它對精神健康會造成看不見的持續威脅。二是人們多少知曉核輻射可引起哪些隱性的不可逆轉的損傷,引起疾病和死亡。尤其是對兒童和孕婦,所以容易引起恐懼心理。上述兩種起因的結合變成了一個強有力的應激源,使得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在人們心目中較為可怕,從而會有較多的人員產生急性和慢性心理效應。

21、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時間階段是怎麼劃分的?

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時間階段可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①早期從突發事件開始,可能延續幾小時的到幾天的時間。該時段特點是事件發生,並持續伴隨有放射性物質的環境釋放。主要照射途徑是吸入和煙雲中放射性物質的外照射,隱蔽、撤離、呼吸道防護等可能是需要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②中期是指事件得到控制後幾天到幾個月的時間。該時段的主要特點是不可控制的大氣釋放已停止。主要的照射途徑是沉積於地面的放射性物質引起的地面沉積外照射、再懸浮放射微塵的吸入內照射和食入污染食品的內照射。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可能包括臨時避遷或食物控制。③晚期也稱恢復期,可能持續幾個月到幾年的時間。該時段的特點是長壽命放射性核素已進入環境和食物鏈中。主要任務是採取恢復行動,時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生活。該時段食入和吸入再懸浮物質的影響可能是主要的。

22、保護公眾的防護措施有哪些?

在發生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時,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情況下,為保護公眾、應急響應人員和從事善後處理的人員,應採取一系列防護對策與措施:①對突發事件地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輻射監測,以評價對人員可能導致的輻射危害;②制定干預水準、行動水準和應急照射水準,凡達到或超過這些水準時,應採取相應的干預或防護行動,以限制人們的受照劑量;③對人員採取防護措施,包括隱蔽、服用穩定性碘、撤離、個人防護、控制進出口通路、臨時避遷、永久性重新定居、消除放射性污染、對食品使用進行干預等;④對傷患盡心必要的醫學處理,依據其傷情安排在不同水準的醫療單位分級處理;⑤酌情採用其他應急救援措施,如滅火、通信聯絡、報警、安全保衛、運輸、設立臨時收留中心等。

23、對外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可通過三種途徑來減少外照射劑量。

一是遠離放射源。在處理一個廢棄、閒置或無主的放射源時,應盡可能利用長柄操作工具。有條件時,利用機器人遙控處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無執勤任務的人員應遠離放射源和不進入放射性污染區。

二是縮短與放射源接觸時間。因此,應加強對從事核與輻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人員的訓練,提高工作熟練程度,縮短作業時間。

三是有效利用遮罩物削弱射線作用於人體的強度。在處理單個放射源時,也應利用具有良好遮罩性能的物體(如鉛磚、鐵板、混凝土版)來減少人體的受照劑量。也可利用建(構)築物和大型車船體對貫穿輻射的遮罩性能。在房屋內,里間的遮罩性能優於外間,牆角處優於屋正中,更優於門後。

24、對內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為防止放射性微塵的吸入,首先應避免揚塵使近地面空氣再度污染,如人員步行、車輛行駛或土工作業時,均應注意儘量減少揚塵。確實難以避免時則可採取加大車距、改變通過路線等方法避開多塵的地點,適當澆濕地面也可減少揚塵。對於放射性微塵,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較滿意的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塵的效果可達80%~90%,但是應正確佩帶口罩,防止側漏。

25、早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發生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後,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後早期(1~2天內),對人員可採用的防護措施有隱蔽、呼吸道防護、服用穩定性碘、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隱蔽、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措施對來自煙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煙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體內污染,以及來自表面放射性污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護效果。

26、中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件中期階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質沉積于地面,有時放射性物質還可能繼續向大氣釋放。此時,對個人而言除了可考慮終止呼吸道防護外,其他的早期防護措施可繼續採取。為避免長時間停留而受到過高的累積劑量,主管部門可採取有控制和有計劃的措施將人群由污染區向外搬遷——避遷。還應考慮限制當地生產或儲存的食品和飲用水的銷售和消費。根據這個時期人員照射途徑的特點,可採取的防護措施還有在畜牧業中使用儲存飼料,對人員體表去汙,對傷病員救治等。

27、晚期的防護措施是什麼?

在事故晚期(恢復期)作出防護措施決定所面臨的問題是在早期、中期階段已採取防護措施的地區是否和何時可以恢復社會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進一步採取防護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徑為食入污染食品和吸入再懸浮物質引起的內照射。因此,可採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因此,可採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避遷、控制食品和水、使用儲存飼料和地區去汙等。

28、一旦出現了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公眾應怎麼辦?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公眾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是獲取盡可能多的、而且是可信的關於突發事件的資訊,並瞭解政府部門的決定、通知。為此,應通過各種手段(電視、廣播、電話等)保持與當地政府的資訊溝通,切忌不可輕信謠言或小道資訊。第二件事是按照當地政府的通知,迅速採取必要的自我防護措施。如:①選用就近的建築物進行隱蔽,減少直接的外照射和污染空氣的吸入。關閉門窗和通風設備(包括空調、風扇),當污染的空氣過去後,迅速打開門窗和通風裝置。②根據當地政府的安排,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現場,避免撤離可能帶來嚴重的負面作用。③當判斷有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時,應儘量往風向的側面躲,並迅速進入建築物內隱蔽。④用濕毛巾、布塊等捂住口鼻,進行呼吸道防護。⑤若懷疑身體表面有放射性污染,可採用洗澡和更換衣服來減少放射形成污染。⑥聽從當地主管部門的安排,決定是否需要控制使用當地的食品和飲水。出現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公眾要特別注意保持心態平穩,千萬不要惶恐不安。

29、最初到達現場的初始響應人員應如何保護自己?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在早期階段,首先趕赴出事地點的應急救援人員是初始響應人員。在多數情況下他們應是輻射監測人員、消防人員、員警和醫護人員等。為了使這些人員的受照危險減至盡可能地小,首先要讓他們瞭解減少照射劑量的三原則,即:①在有異常輻射的環境中停留時間要小;②與放射源的間隔距離要大;③若有可能,要充分利用屏避防護。首次,要為他們配備能報警的輻射探測儀和個人劑量計,以及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如防護面具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靴和帽等。

使用輻射探測儀的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培訓,內容包括儀器的特性、要測量的量,以及相應于報警水準照射的輻射危險。在進入放射性污染場所時,初始報警水準為每小時0.1毫希沃特的環境劑量率,此初始報警水準還可用於對非必要人員的控制,限制他們進入高於此水準的地區。第二個報警水準是返回水準,取環境劑量率每小時0.1希沃特或環境劑量0.1希沃特,初始響應人員不要在達到或超過此報警水準的位置執行任務,除非有搶救傷患以及時間上必須抓緊的那些為恢復對事件控制的行動。

30、什麼情況下採取隱蔽措施?公眾應注意什麼?

在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突發事件的早期和中期,隱蔽是可能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之一。隱蔽時間短,帶來的風險和代價很小,而且絕大多數人員可在附近的建築物內暫時隱蔽。此項措施的另一好處是隱蔽過程中人群已得到控制,有利於進一步採取措施,如疏散人口或撤銷已實施的防護行動等。隱蔽時間一般不應超過2天。短時間內通知大量人員採取隱蔽措施也非易事,特別是事先沒有預案的隱蔽,可引起社會秩序和公眾心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隱蔽時,有的家庭成員不在家,對其下落會感到很擔心。除了工業生產有可能短時間中斷外,經濟上的損失可能不大,因而一般認為隱蔽是一種困難和代價較小、卻有效的措施,在事件早期也較易實施。

31、什麼情況下採取撤離措施?撤離時應注意什麼?

在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突發事件後,撤離是早期和中期採取的防護措施之一。它是指人們從其住所、工作或休息的場所緊急地撤走一段有限時間,以避免或減少由事件引起的短期照射,主要是由煙羽或高水準沉積放射性物質產生的高劑量照射。大多數情況下,將允許撤離者反卻自然的住所,一般為幾天以內,只要這些住所可以居住又不須進行長時間的消除污染。由於時間較短和暫時居住,可以在類似學校或公共建築物的一些場所類暫住;若撤離時間超過一周,則應安排到更好的一些居住設施內。實施撤離行動因時間緊迫,困難較多,風險較大,易造成混亂,因而決定採取撤離行動應持慎重態度。

國家標準規定,當全身的有效劑量預計達到50 ~500毫希沃特,或者肺、甲狀腺和其他主要受照的單個器官受到50~5000毫戈瑞照射時(相當於採取隱蔽措施所需的預計量的10倍),才考慮是否採取撤離措施。

32、什麼情況下需要採取個人防護措施?公眾應注意什麼?

個人防護措施主要是指人員呼吸道和體表的防護。當空氣被放射性物質污染時,用簡易方法(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可使吸入放射性物質的劑量減少約90%。可用各種日常服裝,包括帽子、頭巾、雨衣、手套和靴子等對人員體表進行防護。當人們開始隱蔽及由污染區撤離時,可使用這些簡易的防護措施。簡易個人防護措施一般不會引起傷害,花費的代價也小。

應對已受到或懷疑受到體表放射性污染的人員進行去汙。方法簡單,用水淋浴,並將受污染的衣服、鞋、帽等脫下存放起來,直到以後有時間再進行監測或處理。不要因人員去污染而延誤撤離或避遷。人員去污染措施的風險和困難較小,但要防止將放射性污染擴散到未受到污染的地區。

33、什麼情況下服用穩定性碘?應注意什麼?

在涉及放射性碘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早期和中期,有可能攝入放射性碘並濃集於頸前部的甲狀腺內,使這個器官受到較大劑量的照射;此時,服用穩定性碘是減少甲狀腺對吸入或食入的放射性碘吸收的一種有效的預防性措施。若在攝入含有放射性碘的放射性物質以前6小時服用穩定性碘,幾乎可完全阻斷放射性碘在甲狀腺內的沉積。如果在吸入放射性碘的同時服用穩定性碘,則可阻斷90%的放射性碘在甲狀腺內沉積。這項措施的有效性隨實施時間的拖延而降低,但在吸入放射性碘數小時內服用穩定性碘,仍可使甲狀腺吸收放射性碘的量降低一半左右。

服用穩定性碘一般不是單獨採用的一種防護措施,它常與隱蔽、撤離等措施同時進行。對成年人推薦的服用量為100毫克碘(相當於130毫克碘化鉀或170毫克碘酸鉀);對孕婦和3~12歲的兒童服用量改為50毫克;3歲以下兒童服用量為25毫克。上述推薦的服碘量風險不大,僅少數人可能出現過敏反映。

有些人群,如妊娠婦女、嬰兒、兒童和16歲以下青少年在服用穩定性碘時應予以注意。還有些人,如甲狀腺有結節者,突眼性甲狀腺中已治癒者、曾接受過放射性碘治療者,甲狀腺慢性炎症性疾病病人、甲狀腺單側切除者、有亞臨床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者、對碘過敏者和某些皮膚病(痤瘡、濕疹、牛牛皮癬)病人,應慎用或不用穩定性碘。

34、什麼情況下應控制食物與飲水?

當食品和飲水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濃度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水準時應禁止或限制使用這些受污染的食物和飲水。國家一標準將食品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消費食品,一類是牛奶嬰兒食品和飲水,對後一類食品控制較嚴;將核素分為4種,分別規定了需採取干預行動的濃度水準。

在事件後(通常從中期開始)進行食物控制時,可考慮採用多種方案來降低食品污染水準,並在食品生產和分配的不同階段進行控制。許多食品在出售前進行適當處理,可明顯降低其污染水準。受污染的食品可採取加工、洗滌、去皮等方法去汙,也可在低溫下保存,使短壽命的放射性核素自行衰變,以達到可食用的水準。對受污染的水,可用混凝、沉澱、過濾及離子交換等方法消除污染。如這些措施仍未能達到要求時,最後,還可以完全禁止銷售。通常,在能夠得到未受污染食品供應的情況下,採取禁止銷售和食用受污染食品的措施,風險不大。

35、什麼情況下需要對地區或通道實施控制或封鎖?

一旦確定地區受放射性物質污染,人群要隱蔽、撤離或避遷,就應採取控制進出口通道的措施。這項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放射性物質由污染區向外擴散,避免人員誤入污染區受到照射。採取這一措施的主要困難在於:若較長時間控制通路,有些人就急於離開或返回自己的家中以便照料家畜或從封閉區搶運出貨物和產品,這將使該工作難於進行。

36、什麼情況下需要消除放射性污染?公眾應注意什麼?

去除放射性污染既是防護措施,也是恢復措施。防護措施通常是針對直接受到影響的居民,而恢復措施主要針對自然環境和恢復正常生活條件。恢復措施包括對建築物和土地去汙和清汙,以求盡可能地恢復到事故前的狀況。由於去汙後就可以恢復某些活動,因而去汙通常要比長期封閉汙區的破壞性小。去汙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來自地面沉積物的外照射,減少放射性物質向人體、動物體及食品的轉移,降低放射性物質再懸浮和擴散的可能性。去汙措施開始愈早效率愈高,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增加污染表面對污染物的吸附。但推遲去汙也有好處,因為放射性衰變和氣侯風化可時放射性水準降低,從而減少了去汙人員的受照劑量,所需費用也可降低。對公眾來說,參與消除放射性污染的行動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37、在突發事件現場出現伴有外傷的放射性污染傷患時,公眾應如何自救、互救?

嚴重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可能發生放射損傷(包括全身外照射損傷、體表放射損傷和體內放射性污染),各種非放射損傷)如燒傷、創傷、衝擊傷)和放射複合傷。在實施現場救護任務的應急救護人員到達以前,現場公眾組織及時的自救、互救不僅能使傷患得到及時救治,而且也能保證大部分醫療搶救力量優先搶救重要傷患,從而提高現場的搶救率。伴有爆炸的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現場。公眾的自救、互久包括:①挖掘被掩埋的傷患;②滅火和使傷患脫離火災區;③簡易止血;④簡易包紮或遮蓋創面;⑤簡易固定骨折;⑥清除口鼻內泥沙對昏迷傷患將舌拉出防窒息;⑦給傷患服用隨身攜帶的藥品(如止痛藥);⑧簡易除污染;⑨護送傷患等。

38、哪些傷患可在普通醫院治療?

一旦接到發生事故的通知,醫院應立即啟動回應計畫。承擔救治任務的醫療單位可在已有的基礎上為接受放射性污染的病人設置隨時可啟用的專用通道,直接通向放射性污染處理室;設置無菌手術室,開展常規手術,建立處理體外放射性污染並防止放射性污染擴散的設施等。

在普通醫院,可對以下輻射損傷傷患進行觀察和治療:傷情不重的局部照射或全身照射的傷患,不伴其他傷情的輕度體表污染的傷患,無直接後果的僅攝入少量放射性物質的病人。對中度或重度急性放射病、伴有嚴重的複合傷的體表污染或體內污染的病人,則須有專家指導救治或轉送專科治療中心。

應強調,放射性污染(無論是體表污染或體內污染)均不會立即危及生命,因此放射性污染評價或去汙絕不能先於醫療救治。對受污染和受傷病人醫學處理順序按其重要性排序如下:急救和復蘇,穩定病情,治療嚴重損傷,防止或減少體內污染,評價體表污染並去汙,治療其他不太嚴重的損傷,防止治療區域和其他人員受到污染,儘量減少對醫護人員的外照射,評價和治療體內污染,評價局部輻射損傷或放射燒傷,對嚴重輻射傷患進行長期、全面的隨訪觀察等。

39、公眾在突發事件中及事件後應如何控制情緒和保持良好的心態?

發生任何重大災害,均可引起公眾(或人群)不同程度的心理社會效應,輕者很快消失,重者可影響身心健康,甚至波及到社區和國家的層面,造成重大損失。對於受到心理打擊的受害者,可以採取一些對內心有安撫作用的方法(如許多表現為主動、向外、釋放和進取特點的方法)來解除精神緊張。

要預先做好準備,使從事健康與人道服務的專業人員熟悉核與輻射突發事件的前因後果。發生這類事件後要理解有些人員出現憤怒和責難的情緒。為了保持公眾的信心,對社區有影響的措施是通過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直率地說明決定背後的論據及如何實施。

40、哪些人員應接受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

災難後應對心理障礙的人員進行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採用心理學的方法對受到波及的人員的心態和行為進行診斷,以確定其正常與否及異常程度和性質。心理診斷的方法通常包括詳細詢問病史和家族史,診斷性會談,進行心理測驗。

應採用心理測驗量表的方法對潛在受災者進行分類,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心理衛生服務。依照受傷程度、個人和財產損失程度、應對方式、災後社會混亂和社區毀壞程度,以及受災者的易損性對此危險人群進行分類,以便根據他們的分類級別給予相應的心理援助。通常,直接捲入大規模災難或者喪親、財產損失的倖存者是需要及時給予心理援助的潛在受災者;其次是與他們就密切聯繫的個人和家庭;從事救援或搜索的人員或者幫助進行重建或康復工作的成員和志願者也應考慮在內;在臨近災難場景時易感性高的個體,也可能表現心理病態的徵象。

災害發生後,對兒童、孕婦、年輕母親、老人和殘疾人,以及在極端條件下致力於應急回應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恢復清除工作的人員要加以特別的考慮,因為這些特徵人群易受到較大的心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