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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塊錢的黃魚染色後賣30元 長期食用傷臟器

導語:批發黃魚的時候, 順便買點“黃水”, 將黃魚染色後再賣高價。 這成了菜市場裡的潛規則。

昨天, 鹿城法院第一審判庭內, 葉某等5人先後被帶上法庭。 他們來自溫州各地, 共同身份都是賣黃魚的魚販。

他們被公訴機關指控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魚販在給黃魚染色時當場被抓

今年3月15日淩晨3點, 攤販張某將幾十條黃魚倒進滿是“黃色液體”的泡沫箱內, 不停翻攪。

數分鐘後, 黃魚被撈出瀝幹, 用冰敷上, 擺在攤上出售。

潛伏的民警目睹了這一過程。

張某落網後, 民警順藤摸瓜, 抓獲了其餘4人,

先後搜出18瓶“黃水”。

半年時間賣出700多瓶“黃水”

所謂的“黃水”都是永嘉人葉某自己調製的。

“我聽人說勾兌黃水給魚上色魚會好看點, 可以賣個好價錢。 ”因為覺得有利可圖, 葉某開始勾兌“黃水”販賣給市場內的魚販。

葉某口中的“黃水”, 是由食品添加劑檸檬黃+胭脂紅兌水之後形成的混合溶液。

“沒有人教我按照什麼樣的比例調製, 我只是憑自己的感覺, 後來慢慢有經驗了就有了自己的一個配製比例。 ”葉某說, 他勾兌的“黃水”一般用500克的檸檬黃和50-100克的胭脂紅, 倒在五六十公斤水裡混合而成。

葉某把“黃水”分裝在塑膠瓶裡, 每瓶成本2元, 他再以4元的價格賣給朱某、廖某。 從去年6月到今年3月間, 總共賣了700多瓶。

幾塊錢的黃魚染色後賣30元

在法庭上, 張某說給黃魚染色是菜場裡的潛規則, “菜場裡賣魚的人都是這樣子做的, 一些賣剩下的黃魚不好賣了, 就拿出來染一下。 ”

他坦言, 品相差、不新鮮的黃魚一斤最多只能賣幾元錢, 染色瞬間“草根”變“土豪”, 可以賣到30元。

“我每次用一個瓶蓋量的黃水,

再用10斤水勾兌之後, 把那些賣相差的魚放在裡面1分鐘不到, 魚身的顏色就會好看起來。 ”邵某在市場裡主要賣梅魚、小黃魚, 他說, “黃水”用量很少, 他一瓶能用兩三個月。

據警方調查, 魚販們的“黃水”一般重複使用, 一瓶足以給幾百斤黃魚染色。

長期食用傷及臟器功能

檸檬黃、胭脂紅都屬食品添加劑, 吃了後對人體有危害嗎?

葉某等5人在法庭上說自己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只知道染色了能賺錢。

邵某、張某的辯護律師則堅稱, 既然是食品添加劑, 說明人吃了沒關係。

公訴人當庭宣讀了由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鹿城區農林水利局出具的材料。

鹿城農林水利局稱, 《農產品品質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規定, 添加檸檬黃、胭脂紅的黃魚屬於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不得銷售, 應全部作無害化處理。

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表示, 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在水產品中添加檸檬黃和胭脂紅屬於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如果長期超量食用可能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

此前, 溫州市食品研究所所長陳顯群曾解釋, “商販自己進行染色, 根本不能把握添加量。 如果大量添加, 長期食用這樣的魚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 尤其孕婦及嬰幼兒人群等敏感人群, 甚至會對大腦、肝臟、腎臟等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

以危害性為主要量刑依據

公訴機關認為, 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葉某等5人刑事責任, 建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6個月。

據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介紹, 該罪以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為主要量刑依據。

黃魚染色後, 價格翻了幾倍, 張某等人獲取了暴利, 又該如何處罰呢?陳一來表示, 魚販非法獲利屬行政處罰範圍, 但如果對象已受刑事處罰, 一般不再追加行政處罰。

菜場攤販張某、邵某

批發商朱某、廖某

資料庫:如何分辨染色黃魚?

看:自然的小黃魚只有魚肚處顏色較深, 魚背處顏色較淡, 且不均勻。

檸檬黃可溶于水。 攤販的黃魚一般放在冰塊上, 冰塊顯黃色的不要買;如果把染色黃魚放到水裡, 水也會呈淡黃色。

摸:用手或紙巾輕輕擦拭黃魚, 自然的不會褪色;染色的會有黃色的染料殘留, 發現褪色的不要買。

染色黃魚利益鏈條“生產”商葉某

在水產品批發市場批發魚的。 魚販來批發黃魚的時候, 他們附帶也推銷“黃水”, 5元一瓶。

分別在溫州市區行前農貿市場和湯家橋菜場擺攤賣魚。 把一些品相不好或者不新鮮的黃魚泡了“黃水”後再賣。 溫州菜籃子集團水產品批發市場海鮮過秤員。 用食品添加劑檸檬黃+胭脂紅兌水, 製作成“黃水”。 每瓶黃水以4元的價格賣給水產批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