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健康

孕婦感冒哪些情況需要去醫院

發燒超過39度

發燒一旦超過39度, 可能會引起胎兒殘廢, 造成流產, 此外, 有些時候類似感冒的症狀, 卻可能是腎盂炎。 這是因為感冒同時可能引起一些併發症。 當然, 在有血尿的情況下, 我們即可判斷是腎盂炎, 相反地, 如果尿液沒有變化, 僅是腰部疼痛有的話, 便無法從症狀判斷是否單純的感冒。

久咳不愈

嚴重的咳嗽如果持續一個星期, 或十天都無法治癒時, 也許患的是黴漿菌屬型的肺炎。 原本它是種兒童容易患的病症, 其特徵是輕微發燒, 且持續地久咳。 一般的抗生素治療不具任何效果, 必須仔細地檢查、治療。

如果患有感冒的孕婦久咳不愈時, 尤需要特別注意, 因為此時的咳嗽不但嚴重, 且不易治癒。 如果與醫師欠缺良好的溝通, 極可能導致其他併發症。 咳嗽若輕微, 僅需在居室製造一些蒸氣, 防止室內空氣乾燥, 即能減輕病狀。 萬一感冒嚴重到影響睡眠時, 就應到內科醫師處就診, 將自己已經懷孕及實際懷孕的周數告訴醫師, 醫生通常會採用一些安全的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