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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衝突、性格與神經衰弱有何關係

心理衝突對神經衰弱的發生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但也不是所有心理衝突都會引起本病的發生。 因為心理衝突引起發病, 常和心理衝突的性質、強度、持續時間和本身的心理素質(即病前性格特徵)以及患者當時所處的機能狀態有關。

在人的一生中, 任何人都會遇到願望挫折和心理衝突, 出現頭昏、腦脹、心悸及失眠等煩惱反應, 但不一定都患神經衰弱。 因為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 能否導致神經衰弱, 要看一個人對心理衝突所持的態度和認識, 以及對困難處境的改造能力和適應能力。 由於人們的個性、年齡和生活經驗不同,

其適應能力有很大差別。

一般地說, 自幼經過困苦和挫折磨練的人, 適應能力強些。 自幼受到嬌養, 未受過挫折鍛煉的人, 適應能力就弱些。 前者能正確對待願望挫折和心理衝突, 不致於被困難處境所壓倒, 能退一步著想, 改變客觀現實與願望之間的緊張衝突關係, 調和緩衝心理衝突, 不致引起心理上的嚴重失調;反能“吃一塹, 長一智”, 變壓力為動力, 把壞事變成了好事。 後者在遇到心理衝突不能解脫時, 煩惱反應長期待續下去, 就產生了疾病意識, 出現焦慮、抑鬱等情緒障礙, 致使煩惱反應進一步加劇, 繼而形成惡性循環, 導致神經衰弱的發生。 譬如, 高考落榜之後, 有的人灰心喪氣, 指不起頭,

直不起腰, 整天悶網不樂, 焦慮不安, 甚至走向絕路。 有的人則能視失敗為成功之母, 道路就在自己腳下, 因而更加發奮勇往直前, 終於後來居上, 如願以償。 同樣一件事, 由於每個人的性格特徵不同, 對事物所持的態度和認識的不同, 結果也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