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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丈夫要妻墮胎致不孕 小三生子後上門討奶粉錢

中新網4月1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 臺灣黃姓男子要求妻子多次墮胎, 害妻子不孕, 他卻婚外情, 在外生子。 後因小三上門討奶粉錢而曝光。

黃妻控告丈夫及小三妨害家庭, 均判有罪。 黃妻再訴請離婚及求償, 一審判准離婚, 且丈夫與小三共賠償60萬元(新臺幣, 下同)。

黃妻表示, 婚前曾兩次懷孕, 但丈夫都要求墮胎, 竟變成無法再生育。 結婚第7年, 丈夫開始不安分起來, 經常在外過夜, 但她以為丈夫是忙事業, 並未起疑。 直到兩年前, 小三上門討奶粉錢, 說為丈夫生了名兒子, 才知遭丈夫背叛。

黃妻怒告兩人妨害家庭,

黃姓男子與小三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 因可易科罰金, 兩人共繳了18萬元, 才免於坐牢。

黃妻得知自己被丈夫害到無法懷孕, 背著她外遇生子, 痛苦難堪, 除訴請離婚, 並要求丈夫賠償80萬元, 另訴請小三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官除判准離婚, 並認為黃妻婚前已為丈夫墮胎二次, 結婚10年來又流產一次, 至今未有子女, 但丈夫卻違反婚姻忠誠, 外遇生子, 使妻子受到極大痛苦, 判決應賠償妻子40萬元精神撫慰金, 另小三應賠償20萬元, 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