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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治療四大原則

高血壓和糖尿病擁有許多的共同之處—同是難處理的慢性疾病, 都和欠佳生活習慣密切相關, 醫治都以生活習慣干涉為根基……數據信息顯示信息, 在我國每一年心血管疾病致死人數350萬, 在其中70%的腦卒中和50%的心肌梗死與高血壓相關。 針對我國群體而言, 高血壓十分廣泛, 并且大部分病人需要借助二種或更多種多樣藥品來控制血壓。 挑選藥品盡管是醫師的事情, 但服藥的一些基本標準病人需要掌握, 何況有許多病人是自身去藥房拿藥吃的。

針對降血壓藥物的挑選, 應遵照下列四個基本標準。

R1:自小使用量剛開始

絕大部分病人須長期性乃至終生服食降血壓藥。 劑量剛開始有利于觀查治療效果和降低副作用。 若實際效果較差, 可逐漸提升使用量。 做到血壓總體目標水準后盡可能用相對性小而合理的保持量以降低副作用。 臨床醫學上在醫治高血壓時,

不可以一味注重合格, 也要盡量減少血壓降低速率太快及降下去過低, 以防造成心、腦、腎等關鍵內臟器官注漿不夠而造成缺血性惡性事件產生。 一般病人應歷經4~12周的醫治來使血壓合格, 老年人病人、現病史長、冠脈或兩側頸總動脈比較嚴重狹小及耐受力差的病人, 血壓合格時間盡可能增加。

R2:甄選高效中藥制劑

盡可能應用1天1次服食而具備24鐘頭穩定降血壓功效的高效中藥制劑, 以合理控制24小時血壓與晨峰血壓, 更合理地防止卒死、腦卒中和心肌梗死等心腦血管病惡性事件。 可一天一次應用的藥品舉例說明, ACEI類(賴諾普利、雷米普利、西拉普利、培哚普利)、全部ARB類、鈣離子拮抗劑(氨氯地平、坎地沙坦控釋片、非洛地平、拉西地平)、全部噻嗪類利尿藥、β阻斷劑(比索洛爾、比索洛爾片緩釋膠囊)。

R3:有效相互用藥

僅有30%~40%的高血壓病人服食一種降血壓藥就能降血壓合格, 約有70%的病人需協同運用二種或二種以上作用機制不一樣的降血壓藥才可以降血壓合格。

降血壓藥物劑量協同可以根據降血壓體制相輔相成而得到降血壓功效的累加, 并且相互之間相抵或緩解了副作用。 相互用藥, 既能夠服食多種多樣降血壓藥, 也可服食片式復方制劑。 針對糖尿病人來講, ACEI和ARB為優選藥品, 可協同應用鈣離子拮抗劑、吲達帕胺類、劑量噻嗪類利尿藥或劑量可選擇性β阻斷劑。

R4:堅持不懈個人醫治

醫師應依據病人的詳細情況(如年紀、血壓上升種類和力度、有沒有病發癥或共存的病癥等)制訂降血壓計劃方案。 高血壓病人醫治的獲利關鍵來自于減少血壓水準自身。 一般病人在能耐受性的狀況下, 逐漸將血壓控制到國際性認可的140/90MmHg下列(即降血壓合格), 是確保降血壓獲利的壓根。 老年人病人尤其是血壓較高、現病史較年長者, 降血壓總體目標先要列入<150/90MmHg, 若能耐受性則可進一步減少。 比較嚴重冠脈狹小或大齡老年人病人更應依據本人耐受力慎重地逐漸降血壓, 收縮壓一般不適合小于60~70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