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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治療原則,4大原則不可少

高血壓是常見的疾病, 不少人都覺得高血壓就是一種常見病, 不需要進行特殊治療。 事實證明這種想法是極其錯誤的額, 治療高血壓必須遵守個體化原則、綜合治療原則、平穩降壓原則及目標血壓原則這四大原則,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一、高血壓的治療要遵守個體化原則

由於每位元高血壓患者的具體情況都有所不同, 其發病機理也不盡相同, 對治療(藥物及非藥物療法)的反應也不一樣, 因此在臨床治療的過程中必須分別對待, 選擇最合適治療方法、藥物及劑量, 以期獲得最佳療效。 高血壓的治療應根據每位元患者的年齡, 並存的危險因素和伴發病等情況, 進行具體的選擇。

二、高血壓的治療要遵守綜合治療原則

高血壓的治療不能依靠單一的降壓藥物治療, 應盡可能採用多種方法綜合治療, 以求取得最佳效果。 在這一點上, 還要注意發揮中醫中藥的優勢, 廣泛應用中醫豐富多彩的治療手段和方法, 如中藥辨證施治、中成藥、中藥外治法、食療、針灸、推拿按摩、醫療氣功、體育運動療法、情志調養、起居調攝等, 以利於疾病的康復。

三、高血壓的治療要遵守平穩降壓原則

高血壓的治療要遵守平穩降壓原則, 除非發生高血壓危象、高血壓腦病等高血壓急症, 一般情況下血壓宜經數日或1-2周內逐漸下降為好, 要避免短期內血壓急劇下降, 以免發生心、腦、腎缺血症狀, 尤其是老年病人。

四、高血壓的治療要遵守目標血壓原則

過去一般只強調血壓升高到什麼水準應開始治療,

而很少講血壓應降低到或維持在什麼水準。 但近年來出現了一個血壓的“目標值”的概念;也就是說, “血壓降到什麼水準最為適宜”的問題已越來越普遍地受到關注。 降壓治療的目的在於控制過高血壓, 以保護心、腦、腎等臟器, 維護其正常的生理功能, 防止或減少這些臟器組織因血壓過高而受損, 防止或減少心腦血管嚴重併發症的發生。 如果血壓降到某一個水準, 能使得上述目的完全達到, 那麼這個水準就是最佳的。 科學家們經過長期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結論:凡將血壓控制在138/83mmHg以下時, 其心血管事件(例如心肌梗塞、高血壓危象、中風等意外)的發生率最低。 而且, 將血壓下降到此水準以下也是非常安全的。

因此, 專家建議, 一般高血壓病或老年高血壓病患者, 治療後血壓應降到收縮壓138毫米汞柱、舒張壓83毫米汞柱以下;而伴有糖尿病的高血壓病患者, 則要把收縮壓降至130毫米汞柱以下;伴有腎功能不全者, 宜將血壓控制在125/75毫米汞柱以下。 不過, 對於已經發展為高血壓腦病、腦溢血及急性心肌梗塞伴血壓明顯升高的患者, 降壓治療應謹慎從事。 不要一下子降壓幅度過快, 一般控制在原來血壓水準的25%-30%的幅度, 不要強求立即下降至正常, 否則不利於心、腦、腎等臟器組織的血供, 不利於病情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