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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假證虛構公司制售有毒保健品

法制網見習 劉志月 法制網通訊員 李敏 范桂梅

四川一家藥店出售從網上購買的保健食品“芷王牌怡神膠囊”被查出有毒, 最終牽出湖北省武漢市一對夫妻生產假保健品案。 根據線索調查, 武漢警方把這一制售有毒保健品團夥連根拔起。

今日從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獲悉, 經法院審理, 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王詠(丈夫)一審被判刑3年, 向春(妻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夫妻各被處罰金20萬元。

辦假證虛構公司制售假保健品

一個偶然的機會, 王詠、向春夫妻二人走上了生產假冒保健品的道路。

2012年3月, 王詠和他生意上的一個朋友談如何賺錢時, 朋友給他介紹了一個快速賺錢之道。

“他建議我到河南省鄭州市藥交會去看看保健品, 那裡有做假保健品的完整產業鏈, 從生產到包裝以及生產證書全套都可以一次性到位。 ”王詠說。

前去鄭州實地考察後, 王詠決定跟鄭州男子馬某合作, 從馬某處購進假的補腎藥品“芷王牌怡神膠囊”。

參照馬某提供的假藥樣品, 並參照其他腎保健品樣式, 王詠製作了假的藥品外包裝。 馬某按照該包裝進行生產, 並將成品通過物流發給王詠。

僅僅生產出假冒保健品是不夠的, 如何增強保健品為真貨的可信度是王詠接下來要考慮的問題。

為增加可信度, 王詠供述說,

自己在外面花錢做了一整套假證件, 主要是公司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銷售保健品所必需的各種證書。

最終, 王詠虛構出湖北浩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並以該公司名義向四川等地藥房銷售假冒的“芷王牌怡神膠囊”保健食品。

經查詢,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並無湖北浩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 辦案機關實地調查也未見該公司的辦公地點和保健品的生產地點。

網上發佈保健品招商資訊

經過最初嘗試, 王詠夫妻和他們的“湖北浩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逐步找到了發展門道。

為避免長途運輸帶來的不便, 王詠計畫把藥品盒印刷和包裝工作轉移到武漢。

2012年12月, 王詠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了武漢一家印刷包裝有限公司,

並稱自己開了家公司專門生產保健品賣, 以前是委託河南生產加工藥品並包裝好後運到武漢來賣, 運輸時容易把包裝搞壞, 賣相不好看, 所以想找家武漢的廠家印刷。

雙方談妥合作, 印刷公司根據王詠提供的包裝板式, 以每套2.2元的價格為他生產了1000套腎靈草芷王牌怡神膠囊包裝。

為解決包裝藥品場地問題, 2013年5月, 王詠夫妻通過仲介在洪山區幸福佳苑社區租了一套房子。

王詠稱, 他所有的貨都進回來存放在租住的房屋中, 向春只是在家中幫他接客戶電話, 再就是把袋裝的藥裝進包裝盒中, 有時也從物流公司提下貨。

開始銷售這些假冒藥品的時候, 王詠從做正規藥生意的朋友那裡拿了一些藥店的聯繫電話,

然後通過給藥店打電話的方式銷售假保健品。

通過前期銷售經驗總結, 王詠漸漸摸清了銷售管道, 開始進行網路銷售。

2012年10月, 王詠在專門銷售藥品保健品的1168網站上, 發佈了招商銷售資訊, 有意購買的客戶可以在網上留言, 然後他根據留言來聯繫客戶。

保健品內含有毒有害添加物

2013年10月, 四川一家藥房被當地食藥局檢查發現售賣有毒膠囊, 藥房老闆被抓, 其交代該藥品是從武漢的“湖北浩遠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購入。

案件線索移交給湖北警方。 2013年10月14日, 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將王詠涉嫌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線索轉給洪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

偵查中, 武漢警方發現, 自2012年4月以來, 王詠夥同向春進購有毒膠囊,

以虛構的醫藥公司的名義生產銷售假保健品, 通過電話和網路銷售, 金額達10余萬元。

2013年11月1日, 洪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幸福佳苑將王詠、向春抓獲。 此時, 夫妻二人正在所租房間內生產有毒保健品。 警方當場查獲了他們偽造的公司證件資料及大量的“芷王牌怡神膠囊”和“宜康牌逸悅膠囊”的外包裝盒、產品說明書、成品膠囊等物品。

武漢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所對警方查獲的產品進行了檢驗, 檢驗報告證實, 扣押的涉案保健食品膠囊均含有西地那非。

據瞭解, 西地那非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非法添加物質。

今年7月16日, 洪山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一審宣判: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王詠被判刑3年,

向春則因情節較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夫妻二人各被處罰金20萬元。

法制網武漢7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