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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風急性發作期應如何治療?

痛風性關節炎急性發作往往給痛風患者帶來巨大痛苦, 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品質, 因此痛風急性發作期的首要治療目標就是及時快速地緩解疼痛。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 一般需要從非藥物和藥物治療兩方面進行干預。

一、急性期非藥物治療

急性期患者均應臥床休息, 減少活動, 抬高患肢, 避免負重, 腫痛關節局部可予冷敷以減輕受累關節的疼痛和腫脹。 飲食方面, 嚴格低嘌呤飲食, 多飲水, 使每天尿量達2000ml以上。 同時重視患者教育, 讓患者知曉誘發痛風急性發作的原因和發作後的基本處理原則。

二、急性期藥物治療

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發作藥物治療的基本治療原則:必須用藥, 即痛風性關節炎一旦急性發作必須採取藥物治療;早期用藥, 即最好在發病之初的24小時內開始用藥, 且越早越好;不干預先前用藥, 即如在降尿酸過程中出現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發作, 無需暫停降尿酸藥物;但對於不是在降尿酸過程中出現的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發作, 原則上推薦發作時不使用降尿酸的藥物。 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基礎上, 適於控制痛風急性發作期的一線用藥包括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秋水仙堿和糖皮質激素三種。

根據痛風患者急性發作時嚴重程度的不同, 2012年美國ACR的痛風治療指南推薦採用上述三種藥物的單藥或聯合治療方案。

單藥治療方案適用於關節炎輕/中度發作, 僅累及1個/幾個小關節或1~2個大關節, 疼痛視覺類比評分小於6分的患者。 不同單藥治療方案間可根據患者的反應情況進行轉換。 在用藥順序選擇上, 2012年ACR痛風治療指南沒有特別推薦哪一種藥物首選, 而是根據醫生的用藥習慣和患者的情況綜合考慮進行選擇。 而國內學者意見與2011年EULAR治療指南推薦一致, 首選起效快且副作用小的NSAIDs, 其次選用秋水仙堿, 最後選用口服或靜脈應用糖皮質激素。 有關聯合治療方案, 推薦口服秋水仙堿與NSAIDs的聯合、口服糖皮質激素與秋水仙堿聯合、或關節腔注射糖皮質激素與其他兩種藥物的任意聯合方案(全身使用激素時不聯用NSAIDs), 本方案主要適用於關節炎重度發作,
累及多個大、小關節, 疼痛視覺類比評分7~10分的患者, 同時也適合單藥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 除此之外, 近些年研究顯示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及生物製劑也可用於控制急性期炎症。

總之, 可供選擇治療痛風急性發作的藥物較多, 應根據患者的臨床特點、合併症及經濟狀況等進行選擇。 其治療成功的關鍵不在於選擇何種藥物, 而在於使用藥物的時間是否足夠早, 以上藥物使用越早, 越能有效控制症狀, 因此, 最好在發作後24小時內使用。 急性發作開始時不能加降尿酸藥, 而是需等急性發作完全控制後加用, 以免延長發作期, 但對於已使用了穩定劑量的降尿酸藥再次急性發作時, 則不再停用該降尿酸藥。

但對於無明顯間歇期或正在使用降尿酸藥者, 則需持續使用小劑量非甾類抗炎藥或秋水仙堿4~6周, 甚至半年以上, 以預防其急性期頻繁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