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方劑

氯黴素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通用名稱:氯黴素片

成分:氯黴素。

適應症:1.傷寒和其他沙門菌屬感染:為敏感菌株所致傷寒、副傷寒的選用藥物, 由沙門菌屬感染的胃腸炎一般不宜應用本品, 如病情嚴重, 有合併敗血症可能時仍可選用;在成人傷寒、副傷寒沙門菌感染中, 以氟喹諾酮類藥物為首選(孕婦及小兒不宜用該類藥)。

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或對青黴素過敏患者的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性腦膜炎、敏感的革蘭陰性桿菌腦膜炎, 本品可作為選用藥物之一。

3.腦膿腫, 尤其耳源性, 常為需氧菌和厭氧菌混合感染。

4.嚴重厭氧菌感染, 如脆弱擬桿菌所致感染, 尤其適用於病變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者, 可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應用治療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 以控制同時存在的需氧和厭氧菌感染。

5.無其他低毒性抗菌藥可替代時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各種嚴重感染, 如由流感嗜血桿菌、沙門菌屬及其他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敗血症及肺部感染等, 常與氨基糖苷類合用。

6.立克次體感染, 可用於Q熱、落磯山斑點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等的治療。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一日1.5~3g(6~12片), 分3~4次服用;小兒按體重一日25~50mg/kg, 分3~4次服用;新生兒一日不超過25mg/kg, 分4次服用。

禁忌: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1.

2.肝、腎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 如必須使用時須減量應用並進行血藥濃度監測,

使其峰濃度(Cmax)在25mg/L以下, 穀濃度在5mg/L以下。 如血藥濃度超過此範圍, 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險。

3.口服本品時應飲用足量水分, 空腹服用, 即於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 以期達到有效血藥濃度。

4.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長程治療者尚須查網織細胞計數, 必要時作骨髓檢查, 以便及時發現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 但全血象檢查不能預測通常在治療完成後發生的再生障礙性貧血。

5.對診斷的干擾:採用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 應用氯黴素患者可產生假陽性反應。

不良反應:1.對造血系統的毒性反應是氯黴素最嚴重的不良反應。 有兩種不同表現形式:

(1)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

常見於血藥濃度超過25mg/L的患者, 臨床表現為貧血, 並可伴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2)與劑量無關的骨髓毒性反應, 常表現為嚴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者可有數周至數月的潛伏期, 不易早期發現, 其臨床表現有血小板減少引起的出血傾向, 如瘀點、瘀斑和鼻衄等, 以及由粒細胞減少所致感染徵象, 如高熱、咽痛、黃疸等。 絕大多數再生障礙性貧血於口服氯黴素後發生。

2.溶血性貧血, 可發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不足的患者。

3.灰嬰綜合征, 典型的病例發生在出生後48小時內即投予高劑量的氯黴素, 治療持續3~4日後可發生灰嬰綜合征, 血藥濃度可高達40~200mg/L。 臨床表現為腹脹、嘔吐、進行性蒼白、紫紺、微循環障礙,

體溫不升、呼吸不規則。 常發生在早產兒或新生兒應用大劑量氯黴素(按體重一日超過25mg/kg)時, 類似表現亦可發生在成人或較大兒童應用更大劑量(按體重一日約100mg/kg)時。 及早停藥, 尚可完全恢復。

4.用本品長程治療可誘發出血傾向, 可能與骨髓抑制、腸道菌群減少致維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等均有關。

5.周圍神經炎和視神經炎, 常在長程治療時發生, 及早停藥, 常屬可逆, 也有發生視神經萎縮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應, 可有腹瀉、噁心、嘔吐等。

7.過敏反應較少見。 可致各種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經性水腫。 一般較輕, 停藥後可迅速好轉。

8.二重感染, 可致變形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腸道及尿路感染。

相互作用:1.抗癲癇藥(乙內醯脲類)。 由於氯黴素可抑制肝細胞微粒體酶的活性, 導致此類藥物的代謝降低, 或氯黴素替代該類藥物的血清蛋白結合部位, 均可使藥物的作用增強或毒性增加, 故當與氯黴素同用時或在其後應用須調整此類藥物的劑量。

2.與降血糖藥(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時, 由於蛋白結合部位被替代, 可增強其降糖作用, 因此需調整該類藥物劑量。 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離子結合特點, 使其所受影響較其他口服降糖藥為小, 但同用時仍須謹慎。

3.長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藥, 如同時服用氯黴素, 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 以及經期外出血增加。

4.

5.氯黴素可拮抗維生素B12的造血作用, 因此兩者不宜同用。

6.與某些骨髓抑制藥同用時, 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 如抗腫瘤藥物、秋水仙堿、羥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黴胺等, 同時進行放射治療時, 亦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 須調整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劑量。

7.如在術前或術中應用, 由於本品對肝酶的抑制作用, 可降低誘導麻醉藥阿芬他尼的清除, 延長其作用時間。

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藥酶誘導劑與本品同用時, 可增強其代謝, 致使血藥濃度降低。

9.與林可黴素類或紅黴素類等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合用可發生拮抗作用, 因此不宜聯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