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刮痧

刮痧的7個注意事項

1、凡危重病症, 如急性傳染病、重症心臟病、高血壓、中風等, 禁用本療法。

2、凡刮治部位的皮膚有潰爛、損傷、炎症均不能用本療法, 如初愈也不宜採用。

3、飽食後或饑餓時, 以及對刮痧有恐懼者忌用本療法

4、有出血傾向的疾病, 如血小板減少症、白血病、過敏性紫癜症等不宜用瀉刮手法, 宜用補刮或平刮法。 如出血傾向嚴重者應暫不用此法。

5、新發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 須待骨折癒合後方可在患部補刮。 外科手術疤痕處亦應在兩個月以後方可局部刮痧。 惡性腫瘤患者手術後, 疤痕局部處慎刮。

6、原因不明的腫塊及惡性腫瘤部位禁刮,

可在腫瘤部位周圍進行補刮。

7、刮完一次, 務必在痧退以後再在同一部位刮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