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小兒麻痹症症狀

文章導讀

最近幾年人們發現小兒麻痹症的發病率越來越高了, 雖然專家們也正在努力地研究攻克這種病症的方法, 但是效果並不理想。 小兒麻痹症多發於五歲以下的小孩身上, 據專家介紹, 細菌病毒感染是小兒麻痹症狀發生的常見原因。

雖然專家們還沒有完全研究出治癒這種病症的方法, 但是也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他們從小兒麻痹症的一些病症和原因上面進行研究, 對症下藥, 雖然避免不了後遺症的出現, 但是給很多患者也帶去了希望, 讓我們共同來瞭解一下小兒麻痹症的各種臨床症狀。

臨床上一般將其分為四期。

1.潛伏期 平均為7~14天, 短者2~3天, 長者可達3~5周不等。 在此期間一般並無明顯症狀, 屬隱性病例, 但本期末有傳染性。

2.病變發展期 有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前驅期:此時患者出現低熱或中等熱度, 常伴有頭痛、困倦、多汗及全身疲乏不適等症狀,

並可出現食欲不振、嘔吐、腹瀉或便秘等胃腸道症狀, 甚至有咽痛、咽紅及輕咳等呼吸道症狀。 此期一般持續1~4天。 大多數病例發展到此期為止, 屬頓挫型, 又稱為幸運型。

(2)第二階段——癱瘓前期:在前者基礎上, 患兒體溫恢復正常, 一般性症狀消失, 但經1~3天后體溫又上升, 並且體溫較高, 常在38~39℃之間, 個別患兒可高達40℃。 此時, 其一般症狀亦隨之加重。 患兒煩躁不安, 有頭痛、嘔吐、嗜睡、肢體疼痛及感覺過敏。 項背部可有肌強直征, 且可見嬰幼兒囟門緊張飽滿, 並可出現“脊髓征”, 對診斷有意義。 此期一般持續3~5天, 但也有短至幾小時或長達2~3周者。 在這一階段仍可有部分病例不出現肢體癱瘓而逐漸康復, 稱為無癱瘓型病例,

亦屬幸運型。 另一部分患兒病情繼續發展, 並進入癱瘓期。

(3)第三階段——癱瘓期:一般在癱瘓前期的第3~4天時進入本期, 大約有5%的病例可不經過癱瘓前期而直接進入本期。 癱瘓症狀多在熱度下降時出現, 也有在退熱後發生者。 開始常伴有肢體疼痛及肌肉壓痛, 之後突然發生癱瘓。 癱瘓可見於任何部位, 但以肢體癱瘓最為多見

3.恢復期 本期一般症狀消失, 熱度降至正常, 麻痹征不再進展。 此期多從麻痹症狀出現1~2周後開始。 在初期的6個月內恢復較快, 以後逐漸減慢, 2年以後再恢復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4.後遺症期 凡病程在2年以上者即進入後遺症期。 此期中各種畸形逐漸出現, 並日益加重, 且趨於固定;同時, 各種骨、關節發生繼發性改變,

從而又加重了功能障礙的程度, 常給治療帶來困難。 因此, 早期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是防止畸形發生和減輕畸形嚴重程度的重要環節。 畸形的成因主要是由於以下諸因素。

(1)肌力不平衡:這是引起畸形最為重要的因素, 當某一組肌肉麻痹而對抗肌組肉正常或肌力相對較強時, 就可能將肢體拉向肌力較強一側, 並逐漸發生畸形。 例如, 當足部內翻肌群麻痹時, 外翻肌力則顯得較強而使踝關節處於外翻狀態, 久而久之即形成足外翻畸形, 並隨著小兒的發育及步行而日益嚴重。

(2)肌肉痙攣:在麻痹發生的初期(發病後1個月左右), 可發生肌肉痙攣性收縮, 漸而形成畸形。 亦可因痙攣肌肉的縮短而致畸形繼續存在, 例如,

麻痹早期小腿腓腸肌痙攣, 漸而短縮, 以致引起足跟不著地的下垂足。

(3)重力作用:可由於身體各部的重量及某些習慣姿態而誘發各種畸形, 這些畸形均與重力作用有關。 如常見的足下垂畸形就是在肌肉痙攣後麻痹以及短縮的基礎上, 再加上重力作用而產生的。

(4)其他因素:其他因素較多, 包括外傷、診治延誤以及治療不當等, 均可引起或加重畸形。

通過上面的瞭解, 我們知道了關於小兒麻痹症的很多知識, 在平時的生活中, 我們要做的就是要積極地預防疾病的發生, 做好防護措施, 教導孩子注意個人衛生, 小養成飯前、便後洗手的好習慣, 這樣才能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