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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要根除幽門螺桿菌?

根據《第四次全國幽門螺桿菌感染處理共識報告》, 以下幾類情況應該根除幽門螺桿菌:消化性潰瘍(無論是否活動和有無併發症史)、胃黏膜相關淋巴組織淋巴瘤、慢性胃炎伴消化不良症狀、早期胃腫瘤已行手術切除、長期服用質子泵抑制劑、胃癌家族史、計畫長期服用非甾體抗炎藥(包括低劑量阿司匹林)、不明原因的缺鐵性貧血、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以及其他幽門螺桿菌相關性疾病。

目前常用的幽門螺桿菌根除方法有兩種, 一是三聯方案, 包括一種質子泵抑制劑(PPI)和兩種抗生素, 服用14天;二是四聯方案,

在三聯方案基礎上加服鉍劑, 服用10天。 具體方案選擇應根據患者年齡、病情、所在地抗生素耐藥性情況等多角度考慮, 應由專科醫生決定。

如果進行了根除治療, 患者必須在治療結束4周或4周後進行幽門螺桿菌複查, 符合下述3項之一者可判斷為HP根除:①13C或14C-呼氣試驗陰性。 ②HpSA檢測陰性。 ③基於胃竇、胃體兩個部位取材的快速尿素酶檢測均陰性。 可以首選呼氣試驗。

發現未根除幽門螺桿菌時需考慮到耐藥性問題, 必要時應行藥敏試驗後再行根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