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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巴唑說明書

他巴唑一種在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患者中應用比較廣泛, 對於不同體質以及不同病情的人, 需要按照不同的用法用量進行用藥。 另外, 他巴唑作為一種西藥, 也是有著一定的禁忌人群的, 如果不慎誤用藥物, 一定要採取合理的應對措施。 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他巴唑的相關知識!

一、適應症

用於各種類型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症, 包括Graves病(伴自身免疫功能紊亂、甲狀腺彌漫性腫大、可有突眼), 甲狀腺腺瘤, 結節性甲狀腺腫及甲狀腺癌所引起者。 在Graves病中, 尤其適用於:①病情較輕, 甲狀腺輕至中度腫大患者;②青少年及兒童、老年患者;③甲狀腺手術後復發, 又不適於用放射性碘-131治療者;④手術前準備;⑤作為碘-131放療的輔助治療。

二、用法用量

成人開始用量一般為每天30mg, 可按病情輕重調節為15~40mg, 一日最大量60mg, 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後, 逐漸減量, 每日維持量按病情需要介於5~15mg, 療程一般12~18個月。 2.小兒開始時劑量為每天按體重0.4mg/kg, 分次口服。 維持量約減半, 按病情決定。

(1)用藥劑量應個體化, 根據病情、治療反應及甲狀腺功能檢查結果隨時調整。

(2)每日劑量分次口服, 間隔時間盡可能平均。

(3)甲亢手術前7~10天應加用碘化物, 以減輕甲狀腺充血,

便於手術。

(4)放射性碘治療前2~4天應停用抗甲狀腺藥, 以減少對放射性碘攝取的干擾。 放射性碘治療後3~7天可恢復用藥, 以促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

(5)如出現甲減症狀和體征, 應減量或暫時停藥, 並輔以甲狀腺激素製劑。

(6)如出現粒細胞缺乏或肝炎的症狀和體征, 應停止用藥, 並予以支持療法。 輕度白細胞減少不必停藥, 但應加強觀察, 複查血象。

(7)出現嚴重皮疹或頸淋巴結腫大時應停藥觀察。

(8)療效觀察及療程:經適量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約2周, 症狀開始好轉, 經8~12周後, 病情可得到控制。 此時應減量, 否則會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減量期可歷時約8周, 先減至原用量的2/3, 然後減至1/2, 如病情穩定, 可繼續減至維持量。 維持量應根據病情適當增減。

三、禁忌

(1)妊娠及哺乳期用藥: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等可透過胎盤並引起胎兒甲狀腺功能減退及甲狀腺腫大, 甚而在分娩時造成難產、窒息。 另一方面, 有明顯甲亢的孕婦如不加以控制, 對母親及胎兒皆有不利的影響。 在判斷孕婦甲亢是否控制時,

應考慮正常孕婦的心率偏快, 代謝率較高, 血清總T4因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增多而偏高這些因素。

(2)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可由乳汁分泌, 乳母服用較大劑量抗甲狀腺藥物時, 可能引起嬰兒甲狀腺功能減退, 故不宜哺乳。

(3)小兒和老年人用藥:小兒用藥應根據病情調節用量, 甲亢控制後及時減量。 用藥過程中應加用甲狀腺片, 避免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 老年人尤其腎功能減退者, 用藥量應減少。 如發生甲減, 應及時減量或加用甲狀腺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