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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多少周開始做胎心監護

孕婦剛懷孕的時候胎兒是不怎么穩的, 所以出現先兆流產的概率也比較大, 但是在過了孕早期比較危險的時期以后也要注意做好后期的防護。 比如女性懷孕后如果已經出現了明顯的胎心, 那么要做好胎心的監護, 對孩子在子宮內的狀態進行一個監測。 那么懷孕多少周以后可以開始做胎心監護呢?

1.正常妊娠的話一般會從懷孕32周開始, 每一次產檢都會加入胎心監護, 從孕37周開始則每周做一次胎心監護;如果是高危孕婦或者有合并癥或并發癥, 如妊高癥、過期妊娠、糖尿病合并妊娠等, 則可能從懷孕28周開始進行這一項檢查。 孕婦也可自己在家進行胎心監護, 先由醫生確定胎心位置, 以后孕婦在家時, 由丈夫直接用耳貼在孕婦的腹壁上聽即可, 每日一至數次。

2.胎心監護檢查是利用超聲波的原理對胎兒在宮內的情況進行監測, 對胎兒是安全的。 通過信號描記瞬間的胎心變化所形成的監護圖形的曲線, 可以了解胎動時、宮縮時胎心的反應, 以推測宮內胎兒有無缺氧。 監護時, 通過綁在孕婦身上的兩個探頭進行, 一個綁在子宮頂端, 是壓力感受器, 其主要作用是了解有無宮縮及宮縮的強度;另一個放置在胎兒的胸部或背部,

進行胎心的測量。

3.也有的人從懷孕34周開始做胎心監護, 但是也不是每一個孕婦絕對是要34周開始, 對于高危孕婦建議28周開始做。 根據胎心監護的圖形分析, 如果疑有胎兒窘迫, 經改變體位及吸氧處理后沒有好轉,

必須及時住院觀察處理。 入院后給予糾正胎心藥物治療, 并且完善相關檢查, 包括彩超檢查, 了解胎心、羊水、胎盤、臍帶情況等等, 復查胎心監護, 必要時及時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