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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狀腺機能亢進治療指南

甲狀腺是我們人體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器官, 而保護不好甲狀腺的話, 它就會遭受到疾病的侵害。 在這麼多的甲狀腺疾病之中, 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就是其中的常見一種。 而對於所有的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患者而言, 最重要的還是及時治療。 那麼, 甲狀腺機能亢進的治療指南有哪些呢?對此我們就一起來瞭解一下吧。

一、藥物治療

利用硫脲藥物抑制甲狀腺內的碘有機化, 減少甲狀腺激素的合成, 但該類藥不抑制甲狀腺攝碘和已合成激素的釋放, 則治療初期應加用β受體阻滯劑, 如心得安、倍他樂克等。 但是必須長期服用, 一般約在一年半至二年內可逐漸減少藥量而到停藥不用。 然而約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患者會再發, 特別是那些脖子較大或飲食攝取碘較多之患者(如常吃海帶、海苔、含碘鹽)。 另外, 少部分患者在服藥前二、三個月內, 會發生皮膚癢、發疹或白血球減少(易出現發燒、喉嚨痛)、肝功能異常等藥物過敏現象。

若出現這些現象, 宜及時就醫作進一步的診斷治療。 藥物治療的適應症:

①病情輕、甲狀腺較小的格雷夫斯甲亢;

②年齡小(20歲下), 孕婦、年老體弱或合併嚴重肝、腎或心臟病而不宜手術者;

③手術前準備;

④手術治療後復發又不宜用同位素治療者;

⑤作為放射性同位素治療的輔助治療。

二、同位素131碘治療

利用甲狀腺有濃集碘的能力和131碘能放出β射線生物學效應, 使甲狀腺濾泡上皮細胞破壞、萎縮, 分泌減少, 達到治療目的。 通常病人只需服用一次, 若效果不佳則可再半年或一年後再追加一次。 治療後甲狀腺的體積會逐漸縮小, 甚至有的病人會因甲狀腺破壞過多而導致機能低下。

本療法的適應證有:

①中等度的格雷夫斯甲亢, 年齡在30歲以上;

②抗甲亢藥物長期治療無效, 或停藥復發者, 或藥物過敏者;

③合併心、肝、腎疾患不宜手術者, 手術後復發者或不願手術者;

④某些高功能結節性甲亢。

下列情況不適宜本治療:①妊娠期、哺乳期;②年齡在20歲以下者;③外周血白血球

由上文可知, 有關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治療方法還是非常多的。 而在這麼多的方法之中, 並不是所有的都適合每一位患者的。 因此, 對於不同的患者而言, 最好是根據自身的實際病情, 選擇出最為合適的治療方法進行醫治, 這樣才能夠確保在健康傷害最小的前提之上, 早日治癒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