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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懷孕期】 【歸檔】 14年12月27日

孕早期做過胸透孩子能要嗎

問題描述 11月15號最後一次來月經,12月5號做過胸透,12月25號發現懷孕了,能要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2.5號屬於受孕初期受精卵分裂增殖時期,對外界各種刺激及毒素不敏感,在醫學上孕30天內稱為“全或無”時期
2014年12月27日 11:59

病情分析: 如果你只是進行了一次的胸透,考慮是沒有問題的,一次的輻射量不會導致寶寶發育異常的
指導意見: 建議你之後一定要做好相應的產檢,確定寶寶的發育情況的

2014年12月27日 11:58

病情分析: 胸透是射線的一種,對於懷孕後孕婦來說是不安全的。不建議繼續保留的,這個有可能引起胎兒發育異常和畸形。
指導意見: 另外X射線可能使卵細胞遭受損害而發生畸變,從而導致流產。你如果想保留有風險,後期才能做各項篩查,比如唐篩和四維等。

2014年12月27日 11:58

病情分析: 你好,懷孕早期是胚胎發育的關鍵時期,胸透對人體有輻射性,容易導致胎兒畸形!
指導意見: 你可以在懷孕的16到20周之間去醫院做四維彩超和唐氏篩查排畸,不要有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