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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藥品】 【歸檔】 09年08月03日

藥品品質出問題受權人將被問責

問題描述 在藥品企業內部選出一個具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負責對藥品的品質進行全程監督,這樣藥品的品質會更有保障。記者從省政*府獲悉,從8月開始,我省將在血液制品類、疫苗類、注射劑類和特殊藥品類藥品生產企業試行藥品品質受權人制度。
網友回答
2009年08月03日 09:53

以前,出現藥品品質事故,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一般會找藥品企業的負責人問責。但實際上,作為“總管”的企業負責人很難對產品進行逐批次審核。而藥品品質受權人制度,就是在藥企內部選出具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全程監督藥品品質。 “藥品企業內的品質受權人,就是企業產品品質的第一責任人。這樣一來,品質管制責任比較明確,藥品的品質將會更有保證。”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說,這個制度的實施,無疑是提升藥品生產品質保障水準的有效舉措。 我省實施藥品品質受權人制度將“分步進行”。第一批自2009年8月開始,在全省血液制品類、疫苗類、注射劑類和特殊藥品類藥品生產企業試行;第二批自2010年6月起,在總結第一批企業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省各類藥品生產企業中全面推開。在確定受權人時,省、市藥監部門必須對受權人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