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百科

歐亞假醫師整形 抽脂致女教師死亡

文章導讀

“愛美,是女人的天性”,廣告詞說的不假,但美,也是要有個度的。近日,歐亞因任用無行醫執照醫師整形,抽脂致死一案有了結果。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40歲女教師孫女士本想做個抽脂手術,沒想到卻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2010年6月,孫女士到四方區歐亞美容整形中心做抽脂手術,結果遭遇了一名山寨整形醫生。孫女士接受手術後第二天便搶救無效死亡 。據查,劉某某化身資深專家“袁醫生”,非法行醫長達一年之久。事發後,四方檢察院以非法行醫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近日,經過法院審理,劉某某一審獲刑十年半。

回顧 做完抽脂後死亡

2010年6月24日,孫女士來到四方區歐亞整形美容中心諮詢美容手術事宜,次日便來到整形門診進行抽脂手術。整形診所負責人劉某某在與孫女士確定好手術方案後,在輔助醫生的配合下,對孫女士腰部 、腹部 、大腿和上臂等部位進行抽脂。

手術結束後,孫女士住院觀察抽脂效果。但就在當晚,孫女士輸完液後上廁所時暈倒,被護士扶回床上。

6月26日9時許,孫女士吃過稀飯後,感到不舒服發生嘔吐。下午1時左右,護士看到孫女士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雙腿一蹬躺在病房的地上,並且小便失禁,當即叫來醫生。醫生發現病人面部發青,呼吸困難,馬上實行了胸部按壓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但孫女士很快出現休克症狀,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 行醫執照是假的

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立即展開調查。接受訊問時,負責手術的劉某某神態緊張,當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和醫師資格證書時,他竟然從口袋裡掏出兩張不同姓名的身份證。而且,他持有的醫師資格證書上除照片是他本人的,其他資訊都屬於一名袁姓醫生。

經調查,劉某某系江蘇淮安人,初中文化,2006年曾到韓國學習美容技術,2009年5月來到青島,與人合夥在四方區人民路開設美容整形診所並任院長,主要負責做手術、聘請醫師、業務往來等業務。

接受調查時,劉某某交代,“我根本不具備醫師資格,我冒用已註冊的醫師資格證資訊,在廈門花600元錢辦理了假身份證和醫師資格證……我還找人刻了‘江蘇省衛生廳’字樣的印章製作了一些假榮譽證書和聘書”。

據瞭解,美容診所開張營業後,劉某某就是憑藉虛假的行醫資格證書,化身資深專家“袁醫生”,在美容診所實施大小手術100多台。

一審 鐵證如山獲刑十年半

2011年3月21日,四方檢察院以劉某某犯非法行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在大量事實與證據面前,劉某某毫無悔改之意,雖言辭矛盾,但堅決否認非法行醫,辯稱自己在手術中僅僅擔任助手角色。

對此,辦案檢察官說,公安機關從劉某某處扣押的兩張身份證和十余張蓋有“江蘇省衛生廳”字樣印章的資格證書均系偽造證件。劉某某用偽造的身份證和醫師資格證,冒用袁某的名義使用虛假的醫師執業證,在美容診所進行整形手術。而且,查詢正規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系統,根本查詢不到劉某某的醫師資格資訊。

此外,參與手術的其他醫生和護士均可以證明,2010年6月25日,劉某某作為主刀醫生為孫女士的身體左側部位施行了抽脂手術。法醫鑒定也證明,死者正是因劉某某為其實施的兩個整形手術導致肺動脈血栓栓塞,致心力衰竭死亡。

最終,經過審理,法院一審判決劉某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法規解讀

非法行醫最高可判10年以上

記者瞭解到,孫女士因抽脂死亡後,在四方區衛生局調解下,歐亞美容整形中心的負責人出面,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協商,與受害人家屬方面達成了54萬元的賠償協定。

據介紹,根據《刑法》第336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1994年國務院發佈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 24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未取得醫療執業許可證的人開展診療活動,就是非法行醫的行為。

在該案中,劉某某用偽造的身份證和醫師資格證取得虛假的醫師執業證,其行為應認定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已觸犯《刑法》第 336條規定,故依法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歐亞假醫師整形,抽脂致死事件給予我們啟示。在這裡,除了要斥責非法行醫、為了利潤鋌而走險的個人和商家外,還要敬告愛美的人事:愛美有方,實施有道才是正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