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識

中醫常識 中醫火法與水法簡介

《傷寒論》中凡是治療失誤而使疾病性質或程度發生變化,統稱為“逆”,所以變證的治療原則是“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誤用汗、吐、下法產生的變證有很多,而只有誤用水法和火法誤治的變證,稱為水逆或者火逆。

所謂水法,就是以冷水或者熱水,採用灌、潠、洗等方法治療傷寒發熱,如《傷寒論》中第75條“……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第141條:“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及白散方後注:“……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熱劫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等原文,記載了用灌、潠、洗等方法退熱,造成的各種變證。灌,有強行使喝下的意思,如《韓非子·說疑》中有:“不能飲者以筒灌其中”句子,即強令大量飲入熱水,藉以強迫出汗退熱。潠,即冷水淋浴,以冷水淋浴,對於高熱病人,一則意欲物理退燒,一則意欲激發人體能量,達到出汗退熱的目的;洗,即泡熱水澡,以泡熱水澡的方式強迫出汗退熱。利用這些水法,偶爾也有能夠出汗退熱,治癒發熱性疾病的,但其出汗的程度難以控制,非太過即不及,很多容易產生一種叫作“水逆”的變證。水逆,其表現多為“喘”、“煩”、“意欲飲水,反不渴”、“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肉上粟起”等,可以相兼出現,也可單獨出現。

所謂火法,是指當時人們以火熱強迫取汗以達到治療傷寒的一種方法。根據文獻記載,火法包括了捂法、熏法、熨法、灸法、燒針、溫針等等。

捂法,就是利用輔助物品,捂緊病人,使其熱量不能發散而強迫出汗,類似于現代用被子捂汗。最典型的捂汗是一種熱蒸捂汗,其方法大略是:將濕地掘出長、寬、深的尺度略大於病人的長坑,然後以木柴置坑中點燃,將坑底及周圍泥土燒熱,立即除去灰燼,以鮮桃樹葉子鋪墊,置病人于坑中,周身蓋滿桃葉壓實,待病人大汗出後,除去桃葉,將息護理。以此法治療傷寒頭痛、發熱、惡寒的表證。《漢書·蘇武傳》有“馳召醫,鑿地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絕,半日複息”的記載,即是此類火法迫汗的例子。

熏法是利用點燃柴草煙熏的方法,促使病人出汗。該法現代還有醫療條件較差的偏遠地區的人們,經過改良加入硫黃用來治療疥瘡。其方法是掘地並壘砌如地鍋灶形狀,上立蘆席成圓筒狀,病人站立蘆席筒中,從脖子處以下封嚴實,點燃灶中柴草,用煙熏病人的周身,以耐受並汗出為度。用該方法治療疥瘡時,將柴草上撒適量的硫黃,然後煙熏疥瘡病人,然後將其所接觸之衣被、用品皆用此法煙熏,達到不再重複感染復發的目的。

熨法是將陶磚或陶瓦置火中燒熱,取出後快速在水中沾一下拿出,以布帛包裹,取其熱度熨燙病人的背部或其他相關部位,類似于現代的物理療法的各種理療,以此來迫使病人出汗。

燒針就是將針灸針置火上燒紅,立即刺入相關穴位或者部位,達到迫使病人出汗的目的。

溫針即將針灸針刺入相關部位或部位,然後加熱針柄,使熱氣傳遞到體內,藉以發汗。

捂、熨、熏等方法現在已經基本無人使用,而燒針、溫針還有人偶爾用用,灸法目前則是一種常用的治病方法,但大多不用灸法治療外感了。

《傷寒論》中記載了上述多種不同的火法發汗,同時在第111條:“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第112條:“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第113條:“……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籠統地提出“火迫”、“火劫”、“被火”等誤治方法,其實際都是使用了上述的火法,只是不知道是其中的哪一種。火法迫汗退熱,由於其度更難把握,所以比起水法來,引起的變證更多。火逆的表現尤為複雜,以神、色異常表現為主,比如發黃、煩躁、驚狂、譫語等,且極易波及血分。

不管是任何一種火法,在當時醫療條件簡陋的背景下,都起到了治療傷寒病的作用,但因其汗出程度難以控制,所以往往因為迫汗而造成諸多變證,使用火法而造成的變證,在原文中稱之為“火逆”。由於病人的性別、年齡、體質、病情等等都各不相同,所以火法造成的火逆證也就有千變萬化,其治療和預後也千差萬別。

火法是為迫汗而設,汗為心之液,生於陰而出於陽,陽加于陰而謂之汗,所以火逆證多為心陽損傷,但也有損傷津液和營血的。

火逆證作為一類證候在《傷寒論》第110條至第119條中提出,可見當時火法應用非常普遍。在這10條原文中,①介紹了火法的種類,分別有熨法、熏法、灸法、燒針、溫針,同時也提到了火劫、火迫,此二者是對火法的籠統說法,大致是說用火法劫汗、迫汗,而不一定局限於火法中的某一種。②提出了火逆證的病機,均為傷及陰津或者陽氣,猶以損傷心陽之氣最為常見,所以其症狀表現多在陰津不足或心神失常方面。③治療方面僅就心陽受傷提出了補益心陽、重鎮安神或者平沖降逆的治療大法,而對陰津損傷者除了期待機體自行恢復外,沒有給出方藥,後世多以養陰生津清熱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