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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服藥“壞習慣”會偷走藥效

服藥跟飯點

很多人簡單地把“飯前”理解成“吃正餐以前”,零食、水果等都不算。其實,但凡肚子裡有了食物,就算是“飯後”了。注明飯前(或空腹)服用,是由於食物會影響藥物吸收。注明飯後或餐時服用,多是因為此類藥物對消化道有刺激,食物或可減輕這種不適,或其中含有的脂類物質能促進藥物吸收。一般飯前指的是在飯前半小時至1小時,空腹指的是進餐2—4小時後。

服藥頻率多為一天一次至一天三次,老百姓常把“一日三次”簡單地等同於跟著三頓飯走。其實,一天服藥幾次,多長時間服一次,是藥學家根據24小時內血液中藥物濃度的變化規律制訂出來的。如果服藥為“一日三次”,應每隔8小時服一次;若一日兩次,應每隔12小時服一次。考慮到多數人的作息習慣,一日三次可以安排在早上7點,下午2點—3點,晚上10點;一日兩次則應該安排在早上7點和晚上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