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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節氣---立春

“立春”的由來

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亦稱“打春”、“咬春”,又叫“報春”。“立”是“開始”的意思,“春”表示節氣,故立春有春之節氣已開始之意,也就是春季的起始。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此刻“嫩如金色軟如絲”的垂柳芽苞,泥土中躍躍而試的小草,正等待著“春風吹又生”,而“律回歲晚冰霜少,春到人間草木知”,形象的反映出立春時節的自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