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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濃湯寶因標識不清遭下架處理

對於聯合利華, 消費者並不會陌生;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濃湯寶, 更是一度成為百姓煮湯的必需品。 但是您有沒有注意到家樂濃湯寶包裝袋上含糊不清的標識呢?如今,

就是這“可能含有”幾個字, 使家樂濃湯寶下架沒商量!

近日, 貴陽市工商局在檢查中發現, 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牌濃湯寶在其新包裝的配料中寫有“可能含有小麥、大豆、雞蛋、乳製品、魚”。 貴陽市工商局認為“可能含有”的字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 要求當地超市對“家樂”濃湯寶相關產品予以下架。 受此影響, 北京、上海、成都、昆明、長春等多地多家超市也已經將該標識產品做自行下架處理。

事件發生後, 聯合利華公司聲明, 其產品新包裝中“可能含有”某物質的字樣, 是對產品致敏物質的提示, “由於一條生產線會同時生產不止一種口味的濃湯寶, 配料間不可避免地會有微量交叉帶入,

為提醒消費者對可能含有的魚、蝦成分過敏, 才負責任地標上‘可能含有’, 以提示有致敏的可能性, 這樣標注也是國際慣例。 ”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表示, 食品標籤中出現“可能含有”的字樣在國外確實比較常見, 因為一條食品生產線上可能會有不同物質的殘留, 為保證殘留物質的交叉不會導致消費者出現過敏, 出於負責任的態度, 商家會在標籤中全部標明可能含有的物質, 這些並不屬於食品添加劑。 因此, 他認為, 濃湯寶的標識不算錯誤。 但在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環境下, 這種超前的意識很容易引起誤解。

但北京市海澱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原隊長、食品監督方面權威譚梁之在接受採訪時卻表示,

像這種似是而非的標注, 首先忽視了公眾的知情權, 食品中含有什麼、量是多少, 都應該具有明確的標識, 不管“可能含有”的物質是好是壞, 這樣的標注都容易引起大眾的不信任和恐慌。 萬一出現了問題, 這也會成為商家推卸責任的藉口。

儘管意見不一, 但兩位專家都表示, 消費者在購買前, 有意識地查看食品標籤是必要的。 這可以督促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行明示, 也可以促使消費者更多地學習一些相關知識。 還有專家指出, 類似濃湯寶這樣的調味品中可能含有較高的鹽分或大量味精, 即使沒有什麼毒害物質存在, 也還是少喝為好。

商品包裝用明確文字表示, 聯合利華這樣的大企業不可能不知道。

那又是什麼原因致使家樂濃湯寶含糊其辭呢?答案似乎不言而喻了。 家樂濃湯煲下架, 您的看法又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