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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小麥粉中嚴禁添加非食品原料

中新網11月6日電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消息, 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小麥粉品質安全監管的公告。 公告要求,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小麥粉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 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為。

公告要求, 取得“小麥粉(通用)”生產許可的企業, 不得在小麥粉中添加任何食品輔料。 取得“小麥粉(專用)”生產許可的企業, 生產專用小麥粉時, 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澱粉》(GB 3163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穀朊粉》(GB/T 21924)等相應的標準,

添加食用澱粉、大豆蛋白、穀朊粉等食品輔料, 並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 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公告明確, 小麥粉生產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如實標注, 不得虛假標注產品成分, 不得虛假標注執行標準, 不得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資訊不真實的小麥粉。

公告指出, 嚴禁生產企業在小麥粉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醯、次磷酸鈉、硫脲、間苯二酚、過硫酸鹽、噻二唑、曲酸等非食品原料。 小麥粉生產企業要嚴格履行小麥原料進貨查驗、小麥粉出廠檢驗,

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

公告要求,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小麥粉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 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為, 嚴肅查處標籤不如實標注小麥粉成分的行為, 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