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二次與四次的區別
化療是治療腫瘤常見的一種方法, 至於化療多少次, 這要看具體的病情, 看具體的化療的效果, 醫生會通過化療的作用來選擇具體的次數。 所謂的化療兩次, 或者是化療四次, 不是單指化療的次數, 而是化療的週期。 下面我們就來瞭解一下化療二次和化療四次的區別都有哪些。
化療二次與四次的區別
一般來說, 對實體腫瘤的化療, 會根據化療藥物的毒副作用及人體恢復的間歇期, 將21到28天規定為一個週期, 2到3個週期為一個療程, 這裡說的化療4次和6次, 指的就是4或者是6個療程。
首先如果化療4次, 就能夠將患者的體內的殘餘腫瘤都清除乾淨, 那麼患者絕沒有必要再做接下來的化療了。 這時候停止化療的病人, 為防止癌細胞存在復發的可能性, 在預後可選擇抗腫瘤中藥像人參皂苷Rg3長期對患者體內可能殘餘的腫瘤細胞進行抑制。 再然後就是定期複查了,
其次如果4個療程不能完全清除乾淨患者體內的癌細胞, 只要病人的身體狀態還允許繼續治療的話, 化療還是需要繼續進行的。 但是當化療2、3次以後, 到第四次化療的時候,
再次在患者身體允許的情況下, 化療每次的休息間隔時間宜越短越好, 對於癌症患者來說, 真正是時間就是金錢, 時間就是生命。 每個療程化療間隔的時間越短, 患者癌細胞擴散和惡化的可能就越低。
化療做幾次最好
並不是越多越好的, 有些明明可以4次就治療好的, 你可千萬不要做6次或以上的化療, 當然我這只是打個比方, 就是想提醒大家不要過度治療, 但也不能提早放棄化療,
在癌症的治療中次數多少並不是一定的, 更不是規定的, 主治醫生也會根據你的情況進行調節的, 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