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疾病

鼻咽癌的治療

鼻咽癌治療方法包括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治療和化學藥物治療, 還有免疫治療和中醫藥治療。 鼻咽癌對放射線有一定的敏感性, 鼻咽癌原發病灶和頸淋巴結引流區可以包括在照射野內, 各期鼻咽癌放射治療的5年生存率為50%左右。 化學抗癌藥物治療鼻咽癌有一定的近期療效, 大劑量DDP及5-Fu可取得90%的緩解率。 但應用化療後還需要與放射綜合治療。

1.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被公認為鼻咽癌首選治療方法。 1979年全國鼻咽癌會議提出I期鼻咽癌以放射治療為主。 鼻咽癌的放射治療可分為根治性放射治療和姑息性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禁忌證為:①Karnofski分級60分以下;②廣泛遠處轉移者;③放射性腦脊髓損傷者;④其他如傳染病或精神病尚未控制。

鼻咽癌應用放射治療使腫瘤細胞得到殺滅, 但正常組織或器官也不可避免受到照射而產生放射反應。 放射反應與劑量大小、照射範圍、照射療程數、正常組織或器官耐受程度有密切關係。
放射反應:

1)全身放射反應: 包括乏力、頭暈、胃納減退、噁心、嘔吐、口中無味或變味、失眠或嗜睡等。 雖然程度不同, 但經對症治療一般都能克服, 完成放射治療療程。

2)粘膜反應: 口咽、鼻咽、鼻腔、副鼻竇內粘膜經放射40Gy後可出現粘膜水腫或充血, 滲出增加, 嚴重時可引起點狀或片狀白膜。 照射過程中並常有咽喉疼痛、進食困難、鼻塞等。

嚴重的病例應暫停照射, 適當休息, 待反應消退後再治療。 一般可在放療後1年逐漸吸收、消退, 但亦有少數病例在放療後10多年仍有存在。

3)唾液腺放射反應:唾液分泌明顯減少, 患者口幹, 進幹食困難。

4)皮膚和皮下組織放射反應:照射區內皮膚一般出現紅斑、色素沉著、毛髮脫落和幹性脫皮, 如照射速度快, 皮膚有水腫時還繼續照射, 可形成水泡, 融合成大片濕性脫皮, 並滲液、糜爛成為濕性皮炎。

5)放射治療的晚期放射反應: 面頸部常有皮膚及皮下組織萎縮、皮膚變薄、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減退等。

6)張口困難: 咀嚼肌、顳頷關節受到照射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張口困難。

7)放射性齲齒和放射性下頜骨壞死。

8)放射性皮膚及皮下組織丹毒。

9)放射性中耳炎。

10)放射性腦及脊髓損傷。

2.手術治療:

適用對象:1)病理類型為高分化鱗癌或腺癌以及其他對放射不敏感的癌瘤, 病灶局限在頂後壁或前壁, 全身無手術禁忌症者可考慮對原發病灶的切除。 對Ⅱ、Ⅲ、Ⅳ期的患者均不宜手術治療。

2)對放射治療後鼻咽或頸部有殘留或復發病灶, 如局限在鼻咽頂後壁或前壁, 無顱底骨破壞, 一般情況好, 近期作過放療不宜再放療者, 可考慮切除病灶。

3)頸部有殘留或復發時, 如範圍局限、活動者可考慮作頸部淋巴結清除手術。 鼻咽癌放療後頸淋巴結有殘留時手術宜早, 在放療後3-6個月內及時處理, 預後較好。

3.化學治療:

鼻咽癌95%以上屬於低分化癌和未分化癌類型, 惡性程度高、生長快,

容易出現淋巴結或血道轉移。 鼻咽癌確診時75%的病人已屬於Ⅲ和Ⅳ期, 病期愈晚, 遠處轉移機會愈多, 預後亦愈差。 放射治療是一種局部治療方法, 不能預防遠處轉移, 因而合併應用化學物或幾種藥物聯合治療, 可能使腫瘤縮小或消滅微小病灶, 提高治療效果。 主要方法:

(1)聯合化療方案:

1)CF方案:環磷醯胺與5-氟尿嘧啶均為廣譜抗癌藥物, 對鼻咽癌有一定療效。

2)PF方案:聯合應用順氯氨鉑和5-氟尿嘧啶對鼻咽癌有較好療效, 顯效快, 但缺點為緩解期 短。 可用於放療前使腫瘤縮小, 或用於單純化療 的患者。

3)PFA方案:順氯氨鉑和5-氟尿嘧啶以及阿黴素等。 有明顯縮小腫瘤的作用。

4)CBF方案:主要使用環磷醯胺、爭光黴素和5-氟尿嘧啶。

(2)化療和放射聯合治療:治療效果比較好,

5年生存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