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疾病

懷孕期能否吃退燒藥

患者陳女士問:我是一名孕婦, 目前已懷孕4個多月, 近日感冒了, 發熱, 全身酸痛, 可以服用退燒藥嗎?是否會對胎兒有影響?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藥事部主管藥師周洋解答:一般感冒發熱建議採用物理降溫的方法。 如果腋下體溫達到38.5攝氏度以上, 渾身無力時, 可以 選擇服用對乙醯氨基酚(商品名為泰諾林、必理通、撲熱息痛等的藥物)。 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制定的孕期安全藥物分級對乙醯氨基酚屬於B級藥物, 即動物實 驗顯示安全, 或者動物實驗結果顯示不安全而臨床試驗顯示安全的藥。

雖然對乙醯氨基酚可通過胎盤, 但在常規劑量下短期應用安全性較高。 因此, 建議患者在有症 狀時服藥, 無症狀時不要服藥。 一般情況下, 成人常規推薦劑量為每次500毫克, 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 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最大日劑量不得超 過2000毫克。 需要注意, 對乙醯氨基酚不可長期(48小時內相對安全)、大劑量使用, 曾有長期和(或)大量(超過1000毫克/次)應用導致胎兒肝臟毒 性及新生兒腎病的報導。

另外, 常用的非甾體類抗炎藥中的吲哚美辛、布洛芬是孕期安全藥物分級B級藥物, 目前有大量證據證實妊娠中期(懷孕13周~27周)短期小劑量應用, 不增加 胎兒先天畸形的風險, 相對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 妊娠晚期(28周~37周)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可導致胎兒動脈導管提前關閉,

引起胎兒肺動脈高壓, 因此妊娠 晚期禁用。 圍產期(37周以後)如果使用非甾體抗炎藥, 會降低子宮平滑肌對縮宮素的敏感性, 延長產程, 影響產後止血效果, 因此圍產期也要禁用。

總之, 懷孕期間用藥有三原則:第一, 懷孕前3 個月是胎兒發育敏感期, 胎兒身體各組織及器官處於分化階段, 最容易受到藥物的影響, 因此這個時期應該儘量避免使用任何藥物。 第二, 沒有任何一種藥物對胎兒 是絕對安全的, 只有當藥物對媽媽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險時才可以考慮用藥。 第三, 使用藥物時選擇最小有效劑量和最短有效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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