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自測:強迫症的自我判斷

“強迫行為”是指雖然自己也知道是不合理而愚蠢的, 欲不明就裡的持續去作的症狀而言。 要是不摸著一根根的電線杆、橋的欄杆、樓梯的扶手走的話, 就覺得不安心;出門的時候, 如果不是從右腳先踏出家門, 就會覺得不安;用餐時餐具的排列方式、就寢時寢具的場所、枕頭旁邊的東西不和往常一樣的話, 就睡不著;列車經過的話非數數看一共幾輛, 爬樓梯的時候也非數數看爬了幾級不成;一天不洗好幾次手就覺得坐立不安……似乎覺得不這麼做的話, 就會發生什麼倒楣的事似的, 其實本人也很清楚,

這些行為毫無意義。

有些症狀最重的人睡個覺好像辦什麼儀式一樣有固定的程式。 洗澡的時候, 右手舀幾瓢水、左手舀幾瓢水也都一成不變。 邊數著樓梯邊上樓, 數錯的話, 重新下樓再數一次的人也有。 一旦陷於這種強迫行為中, 很自然的就會失去對現實的柔軟適應力, 而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

“強迫行動”是說偶爾會有一種想作危險、愚蠢事情的行動, 像去自殺吧!放火吧!弄壞別人珍視的物品吧!殺了別人的孩子吧等等。 如果有小嬰兒在身邊就會有想把他踩過或丟擲的行動, 但並不一定真的會付諸實行。 這是一種“並不真心想作, 想想而已”的行動恐懼。 對著對面的人(特別是男性碰到女性時), 想說出猥褻的話的那種行動;看話劇看到一半,

突然想奔上舞臺的行動;在嚴肅的儀式進行中突然想大吼大叫的行動等等, 都屬於強迫行動的一種。

當你經常地、反復地思索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不能自我控制時, 當你經常地迫使自己做一些無實際意義的事情而不能自我控制時, 你要從醫學的角度來考慮, 自己的心靈被扭曲了嗎?自己患了強迫症嗎?如果你尚未覺察或有所懷疑, 不妨根據下面專家的提示來自我判斷—下:

1.反復思考一些無實際意義的問題。 如:人的耳朵為什麼生長在頭顱兩側?

2.經常強迫自己計算毫無意義的數字, 如一邊走路一邊數多少步。

3.老是強迫自己回憶某些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