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健康

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竟然這麼複雜

有的孕婦做胎心監護的時候被告知不合格, 而導致不合格的原因非常多, 比如有的孕婦身體出現了問題就會導致胎心監護不合格, 除此之外, 胎兒的一些異常情況也會導致這樣的結果。

一、孕婦身體異常

孕婦本身的情況會影響胎心的變化, 如孕婦發燒, 胎心常常會超過160次/分;2、孕婦有甲狀腺功能亢進, 她本身的心率很快, 胎兒的心率也常常超過160次/分;3、如果孕婦服用某些藥物, 如早產保胎時服用的舒喘寧, 或用阿托平, 都可引起母兒心率加快。

二、臍帶繞頸

在有臍帶纏繞的情況下, 由於胎兒的運動, 有時會加重纏繞, 胎心會持續加快。 注意:這種情況若發生在36周以前, 由於胎兒較小, 胎兒可以在子宮內自由遊動, 這種纏繞可以是一過性的;如發生在36周以後, 由於胎兒的位置較固定, 這種纏繞可以造成胎兒窘迫甚至死亡。

三、妊娠期過長

妊娠超過40周後, 由於胎兒的神經系統的發育問題, 胎心有時也可低於120次/分, 因此在有胎心異常時, 需仔細地分析情況, 作出正確的判斷及處理。 注意:如確實有胎兒缺氧存在, 應及早分娩。

四、胎兒缺氧

正常的胎心是規律有力的, 為每分鐘120—160次, 如胎位正常, 在孕婦下腹的左側或右側即胎背所在的一側, 丈夫可借助簡單的器械聽取。 胎動減少前, 出現胎心過頻, 若超過160次/分, 為胎兒早期缺氧的信號。 胎動減少前, 出現胎心過頻, 若超過160次/分, 為胎兒早期缺氧的信號;胎動減少或停止, 胎心少於120次/分, 則為胎兒缺氧晚期。

建議:聽取胎心的位置應在醫生指定處, 但需注意, 若胎心正常, 則應間隔20分鐘再聽;如胎心快, 還應在沒有胎動時複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