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

眼藥水打開後超過1個月要丟棄

剛開始點眼藥水時感覺比較舒服,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再點會感覺眼睛發癢不適。 醫生解釋說, 這是眼藥水過期造成的。 有的人很納悶, 離有效期還有很長時間, 怎麼會過期呢?其實, 眼藥水的有效期是指未打開瓶蓋的有效期, 大多是1~3年, 但打開瓶蓋後, 有效期就不能這樣算了, 一般情況下不能超過1個月。

眼藥水屬於液體藥物, 穩定性比較差, 打開瓶蓋後, 由於接觸空氣, 容易發生物理、化學變化, 導致眼藥水失效, 甚至會由於藥物成分分解, 產生有害物質, 對眼睛造成危害。 而且, 多次開關瓶蓋也容易造成細菌污染。

因此, 眼藥水在打開瓶蓋後1個月內可以使用, 超過1個月, 即使眼藥水外觀無改變, 也要丟棄, 不要再用。

眼藥水宜存放在陰涼、避光的地方, 在室溫不超過25℃的季節一般不要求冷藏, 夏天室溫超過25℃時, 應放在冰箱內冷藏。 並且, 每次使用眼藥水前, 應對著陽光檢查眼藥水是否清亮透明、有無黴菌團。 如果眼藥水顏色改變, 出現渾濁、顆粒、絮狀沉澱物等, 不管使用多長時間, 都應該棄之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