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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的危害,要及時進行治療

丙酮主要是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和麻醉的作用, 由於其具有毒性低, 代謝解毒快。 但當出現急性中毒時可發生嘔吐、氣急甚至是昏迷的情況, 所以當出現這種症狀時, 要及時到醫院就診。

丙酮主要是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麻醉作用, 高濃度接觸對個別人可能出現肝、腎和胰腺的損害。 由於其毒性低, 代謝解毒快, 生產條件下急性中毒較為少見。 急性中毒時可發生嘔吐、氣急、痙攣甚至昏迷。 口服後, 口唇、咽喉燒灼感, 經數小時的潛伏期後可發生口幹、嘔吐、昏睡、酸中度和酮症, 甚至暫時性意識障礙。 丙酮對人體的長期損害, 表現為對眼的刺激症狀如流淚、畏光和角膜上皮浸潤等, 還可表現為眩暈、灼熱感, 咽喉刺激、咳嗽等。

1、吸入:濃度在500ppm以下無影響, 500~1000ppm之間會刺激鼻、喉, 1000ppm時可致頭痛並有頭暈出現。 2000~10000 ppm時可產生頭暈、醉感、倦睡、噁心和嘔吐, 高濃度導致失去知覺、昏迷和死亡。

2、眼睛接觸;濃度在500ppm會產生刺激, 1000ppm會有輕度、暫時性刺激。 液體會產生中毒刺激。

3、皮膚刺激:液體會有輕度刺激, 通過完好的皮膚吸收造成的危險很小。 口服;對喉和胃有刺激作用, 服進大量會產生和吸入相同的症狀。

4、皮膚接觸會導致乾燥、紅腫和皸裂, 每天3小時吸入濃度為1000ppm的蒸氣, 在7~15年會刺激工人鼻腔, 使之眩暈、乏力。 高濃度蒸氣會影響腎和肝的功能。

消 防: 高度易燃性, 有嚴重火災危險, 屬於甲類火災危險物質。 在室溫下蒸氣與空氣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用乾粉、抗溶泡沫滅火劑、鹵素滅火劑或二氧化碳來滅火。

用水來冷卻暴露於火中的容器, 並驅散丙酮蒸氣。

人身防護: 1、吸入:如蒸氣濃度不明或超過暴露極限時, 應佩帶合適的呼吸器。

2、皮膚:如果需要, 應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 合適的材料是丁基橡膠。 在直接工作的場所應備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沖洗器具。

3、眼睛:戴化學放濺眼鏡, 必要時可佩帶面罩。

急 救:

1、吸入:脫離丙酮產生源或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如呼吸停止應進行人工呼吸。

2、眼睛接觸:眼瞼張開, 用微溫的緩慢的流水沖洗患眼約10分鐘。

3、皮膚接觸:用微溫的緩慢的流水沖洗患處至少10分鐘。

4、口服:用水充分漱口, 不可催吐, 給患者飲水約250ml。

5、一切患者都應請醫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