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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以上女性是否可服用毓婷?

專家們認為:對於目前廣泛使用的各種甾體激素類(雌激素、孕激素、)避孕藥來說, 年齡不應是其單純的禁忌條件, 對照而言, 其它藥物、慢性疾病、吸煙等不利影響則更為明顯。 何況毓婷與所有甾體激素類避孕藥相比, 其服用的總劑量是最低的。 因此在進入OTC甲類藥品目錄之後, 根據有關規定而新更改的使用說明書中所提示的40歲以上女性不宜使用毓婷的依據並不很充分。

毓婷是國內首批進入OTC甲類藥品目錄的緊急避孕藥, 有關部門為了提高OTC藥品的安全範圍, 考慮40歲以上女性進入圍絕經期後,

心腦血管發病的危險會隨其年齡的增加而增加, 因此將其列入了禁用範圍。 但是, 在毓婷的藥物臨床觀察過程中, 資料顯示40歲以上女性是佔有一定比例的, 她們服用毓婷之後, 不但緊急避孕的效果很好, 安全性亦同樣很好。

針對上述臨床情況及目前緊急避孕的需求情況而言, 40歲以上的女性, 如果無心血管疾病、不吸煙、且有受孕可能的婦女完全可以放心地服用毓婷進行緊急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