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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多數離婚男人拒絕再婚呢?

如果兩性戀愛之火點燃後, 火勢燃燒總體穩定正常, 那結婚便成為順理成章的事。 結婚後, 隨著時間的推移, 彼此間會對對方有新的瞭解與發現, 當初戀愛時較為摯烈的情與愛可能會逐步弱化乃至消失。 共同生活在一起涉及的鎖事很多, 一但雙方逐步意識到, 已沒有與對方繼續保持婚姻關係的必要, 那離婚便可能成為早晚的事。 事實上, 在現有相當多的家庭中, 夫妻彼此間感情已淡化, 或已無感情, 更談不上愛。 有的家庭, 一方對另一方還有感情或愛, 而另一方對對方已無興趣。 由於種種原因,

這些家庭當事人即使有離婚的念頭也離不了婚, 便勉強湊合著過。 個中滋味, 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

如果我又結了婚, 所謂的好處最多是別人說起來“他也不是單身了, 成家了!”在別人看來, 好象我了卻了一樁大事似的, 值得為我高興。 可在我看來, 這點微不足道的所謂“名聲”沒什麼意義。 況且, 我不是個怎麼在乎別人看法的人, 更注重自己真切的感覺。 我決不會為結婚而結婚。

我也不願意找情人。 一個異性, 她再年輕, 再美, 再有魅力, 做朋友可以考慮是否合適, 但絕不做會與她情人。 朋友關係會使人輕鬆些, 情人關係會使人很累。 我不想讓自己陷進去, 不想讓自己累。

一些好心人建議我成家, 說平時有人照顧, 病了住院有人伺侯。

其實我與不少人不同, 我不希望別人多關心我, 那只會使我覺得煩。 論幹家務活, 我比絕大多數女人要麻利, 且特別整潔, 會把家裡收拾得緊緊有條, 我能照顧好自己及料理好自己的家。 如真的病了住院, 我會樂觀地說, 車到山前自有路, 最多不過一死, 有什麼了不得呢!

我想, 現在這樣多好, 多自在, 多瀟灑, 自己想幹什麼幹什麼, 想到哪兒玩到哪兒玩。 自己的錢自己想怎麼花怎麼花。 錢有結餘時, 還可以適度支助最親近人。 而且, 我是個興趣愛好比較廣泛的人, 每天都覺得時間過得很快。 雖離了婚, 可從不覺得孤單, 從不覺得寂寞, 總覺得時間不夠用, 單身幾乎沒多少不好的地方。

想起我唯一的一次婚姻真是無奈, 看看我現在的自由生活又很欣慰。

現在, 我的初戀女友都認為, 我是幸福的, 她這是真心話。

可能有人認為, 我缺乏責任感。 我不以為然。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我不再婚是我自己的選擇, 並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 也不因此對社會造成危害。 如果結婚了, 我認為自己並不能很好地為對方盡責任, 這不是害了別人嗎­

心理頻道小編溫馨提示:一旦結婚, 我自己也成了籠中鳥, 會很不適應, 這也是害了自己­何必因結婚同時害兩個人­從這個意義上說, 我覺得自己恰恰是有責任感才作出這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