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療

揭秘 泡藥酒選藥的三大誤區

配製藥酒看似簡單, 其實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 如果對藥性不清楚、不瞭解配製常識, 可能會發生意外, 因此一定要注意安全, 避免毒副作用。

那些僅流傳於民間的偏方, 未經過長期臨床應用的檢驗, 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會大打折扣, 不能盲目採用。 一定要弄清楚其中的主要藥物成分、適應症和禁忌症, 要防止因同名異物或異名同物而搞錯藥材。

大家在選擇藥材時, 常見誤區如下

第一, 藥材不分生熟。 某些藥材的鮮藥和生藥在服用前, 往往需要先行加工炮製。 比如川烏、草烏都是祛風濕、散寒止痛的良藥,

但生品含有烏頭堿, 0.2毫克就能中毒, 3—5毫克即會達致死量。 而且, 因為藥物在酒中的溶出率會增加, 所以在藥酒中其毒性會愈加明顯, 我們就曾遇到過因服用自己配製的生川烏、生草烏藥酒而致命的悲劇。

第二, 望詞生義, 用錯藥材。 例如, 有人不懂藥理藥性, 誤認為止咳平喘的華山參也是人參類的補益藥, 泡酒服用出現了面部潮熱、手舞足蹈的阿托品中毒症狀。

第三, 同物異名, 忽視藥材的正規名稱。 例如, 有人因為不會鑒別中藥材, 把有“野天麻”之稱的曼陀羅當成天麻, 大劑量使用製成藥酒而致中毒。 曼陀羅含有東莨菪堿, 過量服用會引起神經系統損害, 甚至死亡。

我國現存最早的本草專著——《神農本草經》指出“藥性有宜酒漬者,

亦有不可入湯酒者, 不得違越”。 說明有些藥物是不宜入酒的, 大家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配製藥酒, 以免懵懂中飲下自釀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