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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劇烈才用止痛藥?專家盤點癌症鎮痛用藥8誤區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見的症狀之一, 有資料顯示, 我國每天約有上百萬腫瘤患者遭受癌痛折磨, 其中30%~45%為嚴重疼痛。

近日在接受筆者採訪時, 哈爾濱醫科大學中俄醫學研究中心疼痛研究所所長, 哈醫大腫瘤醫院副院長、麻醉科和疼痛科主任王國年教授指出, 有效、有力的止痛干預, 對晚期癌症患者有品質、有尊嚴、有信心的生存尤為重要。 好的止痛手段有望為晚期癌症患者失志現象(如絕望、無望感、無助感、生命意義與目的的失落感)“踩刹車”。

及早走出癌症鎮痛用藥誤區

癌痛緩解不佳的因素有很多,

其中, 病人、家屬及醫護人員對癌痛及其鎮痛用藥的認識誤區是主要的障礙。

王國年教授總結了腫瘤臨床中的一些常見認識誤區。

一是認為疼痛是腫瘤復發轉移的標誌患者及親屬常常認為疼痛是癌症病情進一步惡化的徵兆, 有些人採取逃避的心理狀態對待疼痛的出現, 自我否定疼痛的存在或疼痛強度, 使疼痛的評價與實際疼痛強度存在差異, 導致止痛藥的使用劑量不足。

二是疼痛劇烈時才用止痛藥事實上, 及時、按時用止痛藥更安全有效, 而且所需的劑量也較低。 長期得不到止痛的患者, 容易出現焦慮, 寢食難安, 影響生存品質, 而且由此引起的消瘦、衰竭, 使其不能耐受原發病的手術和放療、化療。

三是止痛劑能使疼痛部分緩解即可應用止痛劑的目的是緩解疼痛,

改善生活品質。 無痛睡眠是止痛的最低要求, 理想的止痛效果除達到此目標外, 還應爭取達到無痛休息和無痛活動的目標, 從真正意義上提高生活品質。

四是使用非阿片類藥更安全對慢性癌痛需要長期用止痛藥的人, 使用嗎啡等阿片類藥更安全有效。 非阿片類藥的不良反應容易被忽視, 其作用亦有“封頂效應”。 對中、重度的癌症疼痛患者, 阿片類止痛藥具有無可取代的地位。

五是進入癌症終末期才用最大劑量阿片類止痛藥阿片類止痛藥的用藥劑量有較大的個體差異, 少數患者止痛時需較大劑量。 阿片類止痛藥無極限劑量, 若疼痛加劇, 可增加藥物劑量,

以提高止痛效果。 而對任何重度疼痛患者來說, 若是止痛需要, 都可以採用大劑量阿片類止痛藥, 以達到理想的疼痛緩解效果。

六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藥為杜冷丁 實際情況是, 因毒性大、止痛效果差, 世界衛生組織已將杜冷丁列為遏止癌症疼痛時不推薦的藥物。

七是用阿片類藥出現嘔吐、鎮靜等不良反應, 應立即停用其實, 除便秘之外, 阿片類藥物的不良反應大多是暫時性或可耐受的。 服用阿片類藥物出現的嘔吐、鎮靜等情況一般僅出現在用藥的最初幾天, 數天后症狀多自行消失。

八是嗎啡易成癮, 可能需要終身用藥試驗研究和臨床實踐均證實, 癌痛患者口服嗎啡或應用透皮貼劑, 極少成癮。 一旦使用阿片類藥,

如癌痛病因控制及疼痛消失後, 隨時可安全停用。 癌痛患者長期使用阿片類止痛藥, 可能需要逐漸增加用藥劑量, 在疼痛緩解時也可以成功撤藥, 這種對藥物“身體依賴”現象應與所謂的“成癮”加以區別。

原標題:疼痛劇烈才用止痛藥?專家盤點癌症鎮痛用藥八大誤區

規範有效進行止痛干預

王國年教授強調說, 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醫護人員和患方及家屬的解釋和宣教工作, 對癌痛給予規範、有效的止痛干預, 必須做到如下三點。

一要將準確評估疼痛視為合理有效止痛的前提。 對癌症疼痛應強調常規、量化、全面和動態的評估。

二要規範化使用藥物, 視輕、中、重程度的不同, 根據世衛組織推薦的三階梯止痛原則科學給藥。

三要在規範化基礎上強調個體化綜合治療。 例如, 對惡性腫瘤骨轉移所致的劇烈骨痛, 臨床常選擇阿片類止痛藥與非類固醇類抗炎藥聯合用藥。 而伴有神經病理性疼痛的骨痛患者, 尤其是伴發神經根損傷情況的, 在用止痛藥的同時, 還應常規聯合應用抗驚厥類或三環類抗抑鬱等輔助藥物, 必要時輔以影像如CT或超聲引導下微創介入技術、粒子植入技術和放化療等手段。

調查顯示, 我國用於腫瘤患者嗎啡類止痛藥的消耗量遠遠低於發達國家, 這提示還有眾多的患者未能得到有效的止痛。 因此王國年教授建議相關部門適時設立我國“癌症鎮痛日”, 以加大宣傳力度, 讓廣大民眾認識到, 忍痛對抵禦癌痛有百害無一利,

及時合理使用止痛藥更為安全有效。 (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新聞中心衣曉峰)

(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