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方劑

煎煮中藥的12個注意事項

一、煎藥前的浸泡

一般加冷水漫過藥面, 浸透後再煎煮, 則有效成分易於煎出。 一般浸泡30分鐘左右即可, 但也要根據藥材自身質地的輕重和季節、溫度的差異分別對待。 花、草、葉可浸20分鐘;根莖、種子、果實及礦石、甲殼類藥材宜浸泡30~60分鐘。 總之以藥材浸透為准。

二、煎藥用具的選擇

煎煮容器與藥液品質關係非常密切, 歷史記載認為, “銀為上, 磁者次之”, 不主張用錫、鐵之類的鍋煎煮。 因為有些藥物遇到錫、鐵等金屬後會發生沉澱, 降低溶解度, 甚至會引起化學變化, 產生副作用。 目前多主張使用陶瓷、瓦罐而不用鐵鍋、銅鍋,

最好也不用鋁鍋及不銹鋼、搪瓷容器來煎藥, 以確保中藥的療效。

三、煎藥用水的選擇

水是煎煮中藥湯劑的最常用溶媒, 一般宜選用潔淨的冷水, 如自來水、井水、蒸餾水等。 用水量應視藥物的重量、體積、吸水能力、煎煮時間、火候及所需的 藥量等因素來決定, 一般以水漫過藥物半寸左右為宜。 煎藥的用水量應一次加足, 不要中間數次加水, 更不能把藥煎幹了再加水重煎, 煎幹的藥應棄掉。

四、煎藥的火候

煎煮中藥有“武火、文火”之分, 急火煎之為“武火”, 慢火煎之為“文火”。 一般先武后文, 即開始用大火, 煎沸後改用文火。 不同的方劑需用不同的煎煮時間。 治療外感表證的發汗解表藥煎煮時間宜短, 治療虛證的滋補藥煎煮時間宜長。

五、服法有講究

煎好的湯劑一般宜在飯前一小時服, 對胃腸有刺激的藥物宜在飯後服, 滋補藥宜空腹服, 安神藥宜在睡前服, 慢性病宜定時服。 一般一劑分2~3服, 一日一劑, 如遇特殊情況, 可以一日連服兩劑, 以增強療效。 通常中藥湯劑應當溫服, 而針對具體情況也可涼服。

六、服藥有禁忌

中藥歷來就有“十八反”、“十九畏”的說法, 因此絕不能盲目使用民間偏方、秘方, 切莫自當“郎中”釀“苦酒”。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配方抓藥。 以妊娠 為例,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兒甚至墮胎的副作用, 所以應視為妊娠禁忌物, 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麝香、三棱、莪術、水蛭等。 孕期應慎用的有桃仁、紅花、 大黃、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

七、服藥時的“忌口”問題

服藥期間凡屬生冷、腥臭等不易消化或有刺激性的食物, 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 此外, 除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 薄荷忌蟹肉, 茯苓忌醋, 蜂蜜忌生蔥等常規外, 還應根據具體病情按醫囑執行。